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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11:45
土地征收是一个国家为了开展的需求进行的方针,国家征用团体土地的基本原则是,至少保持被征用土地上的农人原有的生活水平,那么要想进行土地征收有什么程序呢?接下因由听讼土地胶葛律师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规则的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乡村土地征用程序
依据法律法规规则,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程序简略扼要地有以下过程:
第一步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有必要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造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而,用地单位在开始选定某农用地为建造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造部分、规划部分咨询是否契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 承认该农用地能够用于建造,再依据建造部分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造项目可行性证明,向建造部分提交用地请求,建造部分检查契合的,颁布建造项目的《选址定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则交纳选址规费。
第三步 用地单位持该《选址定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请求,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造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 用地单位凭《建造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造部分、环保局等处理立项、规划、环保答应等手续,并交纳各项批阅费用;
第五步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批阅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请求。
第六步 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造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计划、弥补犁地计划、征地计划和供地计划,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批阅。
第七步 由国土资源局详细担任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运用权人进行征用,签定补偿安顿协议,按征地程序处理征地手续。
第八步 国土资源局依据同意的供地计划,在征地的补偿、安顿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宣布同意用地文件和《建造用地同意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则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九步 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运用者签定国有土地有偿运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运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好交纳出让费用。
第十步 签定出让合同并按约好交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实获得该土地的运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处理建造项目的相关批阅手续予以施工建造。
第十一步 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运用权,有必要契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则和《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好。转让国有土地运用权时,不得改动规则的规划规划条件。以转让方法获得建造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分请求换发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则:“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按照法律规则的权限和程序能够征收团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子及其他不动产。”被征收的土地应当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造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征收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则:征地批阅权和农用地转用批阅权由国务院和省两级政府批阅,国务院对“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超越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越七十公顷的”实行批阅手续。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分为四个阶段:建造单位请求、拟定补偿计划、政府核准计划、拨付发证。依据《征用土地布告方法》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在收到征用土地计划同意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布告,征用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计划和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布告。征用土地计划布告下列内容:
一、征地同意机关、同意文号、同意时刻和同意用处;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方位、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规范和农业人员安顿途径;
四、处理征地补偿挂号的期限、地址。在征用土地布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并予以布告。
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布告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本团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方位、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品种、数量,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规范、数额、付出目标和付出方法;
三、安顿补助费的规范、数额、付出目标和付出方法;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和付出方法;
五、农业人员的详细安顿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顿的详细措施。土地征收补偿计划发布今后,有关市、县政府土地主管部分应当仔细听取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和农人对土地征收补偿计划的定见和主张,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有不同定见的或许要求举办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布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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