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赠与房产没过户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2 18:22

摘要:许多人都知道赠与的房产需求过户,由于过户挂号时不动产的公示要件,那么赠与房产没过户怎么办呢?接下来听讼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令知识,供您阅览,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案情介绍:
小红和老公是老夫少妻。老公在和小红成婚之前有过一段长达十年的婚史,他和前妻育有一个女儿,本年现已15岁了。由于女儿的抚养权归老公一切,所以小红一成婚就当了“后妈”,压力很大。老公为了安慰小红,在成婚之后许诺将小红们现在寓居的房子赠与给小红,他名下的别的一套房产将来留给女儿。这两套房产都是老公的婚前产业,对这样的组织小红很满足,欣然承受。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老公容许赠与给小红的房产一直没有处理过户手续。
最近由于老公有出轨行为,小红们正在闹离婚,请问老公之前许诺赠与给小红的房产,管用吗?
扼要剖析:
老公赠与小红的房产,归于他的婚前个人产业,权力的主体是小红的老公。将婚前个人产业赠与给现在的妻子,这种行为在法令上述归于赠与行为,应当适用《合同法》中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则。《合同法》榜首百八十六条规则,赠与人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之前能够吊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品德责任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许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则。
关于不动产而言,其间的“权力搬运”是指不动产的产权过户挂号。小红老公和小红之间的赠与合同,既没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品德责任”的性质,也没有通过公证,也就是说,在房产没有过户到小红名下之前,小红的老公有恣意的吊销权,能够没有原因的反悔。假如小红的老公恪守许诺,帮小红处理了过户手续,无疑小红将是房子的合法权力人,但假如小红的老公反悔了,那么这套房子仍旧是他的个人产业。
关于房子赠与:
房子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一切的房子无偿赠与别人(受赠人),别人乐意承受的民事法令行为。房子赠与的两边当事人应缔结书面合同。
1、房子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独承当将房子无偿赠与对方的责任,但不享用对等的权力;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承受对方所赠房子的权力,一般不承当法令上的责任,即便受赠人在承受赠与时附有一些责任,但这些责任并非与所获得的权力互为价值。
2、房子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有必要把赠与房子实践交给给受赠人,受赠人承受赠与房子后,房子赠与的民事法令行为才完结,合同才算收效。但在什物交给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假如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作胶葛,受赠方可恳求人民法院判决。
3、房子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子赠与同房子买卖相同,都归于一切权的搬运。依照《城市私有房子管理条例》的规则,应提交各项证明处理挂号过户手续。假如当事人未处理过户手续,依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9条的规则,赠与合同依然有用,但赠与的房子一切权不能搬运。
假如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