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1 06:52
关于欺诈罪信任许多的人都是有必定的了解,在生活中咱们也常常见到。欺诈罪的品种也是十分多的,其中有一项便是信用卡欺诈罪,而我国关于欺诈罪的立案规范也是有必定的规则的。那么,信用卡欺诈罪立案规范是怎么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就来给我们具体的说一说信用卡欺诈罪立案规范,期望小编收拾的常识可认为我们答疑解惑。。。
一、信用卡欺诈罪立案规范
依据相关法律规则,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运用假造的信用卡、以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报废的信用卡或许冒用别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欺诈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别人信用卡”,包含以下景象:
(一)拾得别人信用卡并运用的;
(二)骗得别人信用卡并运用的;
(三)盗取、收购、骗得或许以其他不合法方法获取别人信用卡信息材料,并经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运用的;
(四)其他冒用别人信用卡的景象。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超越规则限额或许规则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越3个月仍不偿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则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则的“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
(一)明知没有还款才能而很多透支,无法偿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偿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动联系方法,躲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搬运资金,藏匿产业,躲避还款的;
(五)运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不合法占有资金,拒不偿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则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偿还的数额或许没有偿还的数额。不包含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假如我们还有其它需求了解的法律常识,听讼网也供给在线法律常识咨询,欢迎我们进行法律常识咨询。
一、信用卡欺诈罪立案规范
依据相关法律规则,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运用假造的信用卡、以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报废的信用卡或许冒用别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欺诈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别人信用卡”,包含以下景象:
(一)拾得别人信用卡并运用的;
(二)骗得别人信用卡并运用的;
(三)盗取、收购、骗得或许以其他不合法方法获取别人信用卡信息材料,并经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运用的;
(四)其他冒用别人信用卡的景象。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超越规则限额或许规则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越3个月仍不偿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则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则的“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
(一)明知没有还款才能而很多透支,无法偿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偿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动联系方法,躲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搬运资金,藏匿产业,躲避还款的;
(五)运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不合法占有资金,拒不偿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则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偿还的数额或许没有偿还的数额。不包含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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