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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16:32
河南省顾客权益维护法令(2009年5月22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维护法》(以下简称《顾客权益维护法》)和有关法令、法规的规矩,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拟定本法令。
第二条顾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为日子消费需求购买、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本法令维护。运营者为顾客供给产品或许服务,应当恪守本法令。
第三条顾客合法权益维护实施国家维护、社会监督和运营者自律相结合的准则。第四条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一起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顾客权益维护作业的领导,安排、协谐和催促有关部分依法实行维护顾客合法权益的责任,支撑全部安排和个人对危害顾客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能监督、价格、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分和其他有关行政部分,应当依照法令、法规的规矩,依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做好维护顾客合法权益的作业。群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顾客合法权益的宣扬,对危害顾客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分拟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有线电视、交通运输、教育、物业管理等触及顾客权益的严重方针时,应当经过举行听证会或许其他方式听取顾客安排和顾客代表的定见、主张。听证会的代表应有顾客安排和顾客代表参与,其间顾客代表应当占三分之一以上。顾客代表依照揭露、公平的准则确认。第六条有关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自律机制,加强职业自律,引导本职业运营者标准运营;所拟定的职业规矩,应当表现对顾客合法权益的维护,不得约束顾客的权力或许添加顾客的责任。
第二章顾客的权力和责任
第七条顾客享有以下权力:(一)自主选择产品和服务,有权回绝运营者强制买卖、搭售和供给服务;(二)了解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功能等实在情况; (三)购买产品或许承受服务,有权取得契合国家规矩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保证; (四)购买产品和承受服务,有权要求运营者供给购货凭据、服务单据、发票; (五)购买的产品或承受的服务不契合国家规矩或许两边约好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修补、替换、退货或减免收费; (六)因购买、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服务使人身、产业遭到危害的,有权要求补偿; (七)在购买、运用产品和承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力; (八)《顾客权益维护法》和其他法令、法规规矩的权力。
第八条顾客享有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维护顾客合法权益作业进行监督的权力。
顾客有权检举、指控损害顾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作业人员在维护顾客合法权益作业中的违法渎职行为,有权对维护顾客合法权益作业提出批评、主张。
第九条顾客在依法行使权力的一起,应当实行下列责任: (一)尊重运营者的劳作和合法权益; (二)选择产品时应当保护产品; (三)恪守经营服务次序; (四)投诉、告发应当实在、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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