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的法律定位与司法适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03:31
终身拘禁是用于那些对社会形成严重危害和要挟的监犯的一种惩罚,理论上罪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弛刑或赦宥,终身拘禁是仅次于死刑的惩罚。那么我国终身拘禁的法令定位与司法适用,您清楚吗?听讼网小编收拾如下,欢迎阅览。
一、法令依据
(一)具体规则
刑法第383条第4款规则: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则景象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人民法院依据违法情节等状况能够一起决议在其死刑延期履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拘禁,不得弛刑、假释。
(二)立法理由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令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成果的陈述》中,法令委员会以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正,现已比较老练,一起,提出若干首要修正意见,其间第八项修正意见为:“有的常委委员和有关部门主张对重特大贪污受贿违法规则终身拘禁。法令委员会经同中心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研讨以为,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分子,特别是其间本应当判处死刑的,依据慎用死刑的刑事方针,结合案子的具体状况,对其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采纳终身拘禁的办法,有利于表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准则,保护司法公正,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呈现这类罪犯经过弛刑等途径服刑期过短的景象,契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方针。”
二、法令定位
1、依附于死刑延期履行准则、无期徒刑履行准则存在的特别惩罚办法
2、是介于死刑当即履行与朴实死刑延期履行之间的中心惩罚
3、兼顾着废弃死刑和约束死刑的代替办法的两层功用
4、并非是一种全新的惩罚准则,也不是一个新的刑种
5、是在我国刑法总则确认的既有惩罚系统和惩罚准则的基础上,充沛调度死刑延期履行准则、无期徒刑履行准则的实有功用,仅适用于特定贪污受贿违法的惩罚裁量和惩罚履行特别办法
6、是加大惩办糜烂违法力度的国家方针激活刑法规则的既有惩罚裁量、惩罚履行准则,宽严相济的刑事方针完成法令化、准则化的重要立法实践
长时间拘禁给罪犯精力、肉体都带来较大危害。因此在西方国家关于终身拘禁的存废一向存在争辩。我国法令也在不断完善,坚持人道主义,是否撤销终身拘禁也待商讨。咱们网站也供给专业的律师服务,欢迎在线咨询。
一、法令依据
(一)具体规则
刑法第383条第4款规则: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则景象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人民法院依据违法情节等状况能够一起决议在其死刑延期履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拘禁,不得弛刑、假释。
(二)立法理由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令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成果的陈述》中,法令委员会以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正,现已比较老练,一起,提出若干首要修正意见,其间第八项修正意见为:“有的常委委员和有关部门主张对重特大贪污受贿违法规则终身拘禁。法令委员会经同中心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研讨以为,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分子,特别是其间本应当判处死刑的,依据慎用死刑的刑事方针,结合案子的具体状况,对其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采纳终身拘禁的办法,有利于表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准则,保护司法公正,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呈现这类罪犯经过弛刑等途径服刑期过短的景象,契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方针。”
二、法令定位
1、依附于死刑延期履行准则、无期徒刑履行准则存在的特别惩罚办法
2、是介于死刑当即履行与朴实死刑延期履行之间的中心惩罚
3、兼顾着废弃死刑和约束死刑的代替办法的两层功用
4、并非是一种全新的惩罚准则,也不是一个新的刑种
5、是在我国刑法总则确认的既有惩罚系统和惩罚准则的基础上,充沛调度死刑延期履行准则、无期徒刑履行准则的实有功用,仅适用于特定贪污受贿违法的惩罚裁量和惩罚履行特别办法
6、是加大惩办糜烂违法力度的国家方针激活刑法规则的既有惩罚裁量、惩罚履行准则,宽严相济的刑事方针完成法令化、准则化的重要立法实践
长时间拘禁给罪犯精力、肉体都带来较大危害。因此在西方国家关于终身拘禁的存废一向存在争辩。我国法令也在不断完善,坚持人道主义,是否撤销终身拘禁也待商讨。咱们网站也供给专业的律师服务,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