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购房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6 19:45

购房合同留意事项详细有哪些?
1、生意身份莫简略
即买房人的确认、卖房人的检查。确认好以谁的名义买房,他或许涉及到将来过户、承继等问题。一起,留意容易不要以别人名义买房,由此引发胶葛的状况许多;卖房人应是开发商,少量破例。购房者应要求其供给营业执照原件,检查是否通过了最新年检,贴有年检符号,经营范围中有无房地产开发、出售内容。如没有相应资质,将导致开发、出售行为违法,这样的房产买不得。
2、售楼广告多睁眼
许多购房诉讼是因广告宣传而起。在对楼盘的宣传中,开发商过多运用溢美之词已构成一股潮流。开发商对楼盘的规划环境、价位等竭力进行包装,而直接面临购房客户的售楼小姐更是使用楼宇沙盘模型大做文章,让购房者觉得买到了“廉价”:美丽的环境、低价的价位并能享受到开发商体贴入微的人文关心。实际上,一旦购房者拿到钥匙踏进自己的房子,往往发现开发商描绘的各种夸姣现象与实际相距甚远,所以发生一系列胶葛,在无法协商一致的状况下,只好诉至法院讨说法。
为了防止不必要的费事,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一起,要求开发商将广告许诺的内容写入两边协议中,或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此束缚开发商完成广告内容。
3、五证检查须从严
现在在商品房的出售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不自动出示“五证”的原件,只要少量开发商将“五证”或“五证”原件的一部分在出售时明示。不出示“五证”原件的原因许多,有的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有意逃避“五证”中所记载的瑕疵,如存在典当等,有的是使用复印件做假,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二期等。
关于初度购房者来说,要辨明“五证”的真伪,认识到记载内容或许存在的利害关系,较为困难。最好将其作为合同附件,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确保“五证”的真实性,不然应承当必定的违约责任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运用证》、《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出售许可证》)。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