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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及相关司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08:44
自古以来,贪婪罪都是一项常见的,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刑事罪名,那么,在当时社会,贪婪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我国刑法详细规则了哪些量刑内容?相关司法解说又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立刻为我们详细介绍。
贪婪罪的构成要件
贪婪是指国家作业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
1、本罪侵略的客体是杂乱客体,即一起侵略了国家作业人员公事的廉洁性和公共产业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财政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有必要是国家作业人员。
4、本最的片面方面有必要是处于成心,而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政的违法意图。
贪婪罪量刑法律规则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婪罪的处分规则】对犯贪婪罪的,依据情节轻重,别离按照下列规则处分:
(一)贪婪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
(二)贪婪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三)贪婪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严重丢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对屡次贪婪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婪数额处分。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真挚悔罪、活跃退赃,防止、削减危害成果的发作,有第一项规则景象的,能够从轻、减轻或许革除处分;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则景象的,能够从轻处分。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则景象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人民法院依据违法情节等状况能够一起决议在其死刑延期履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拘禁,不得弛刑、假释。
贪婪罪的相关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贪婪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经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实施)
为依法惩治贪婪贿赂违法活动,依据刑法有关规则,现就处理贪婪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说如下:
第一条 贪婪或许纳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
贪婪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
(一)贪婪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婪、纳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成心违法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许拒不合作追缴作业,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形成恶劣影响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纳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则的景象之一,或许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
(一)屡次索贿的;
(二)为别人获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丢失的;
(三)为别人获取职务选拔、调整的。
第二条 贪婪或许纳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贪婪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说第一条第二款规则的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严峻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纳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说第一条第三款规则的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严峻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第三条 贪婪或许纳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贪婪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说第一条第二款规则的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特别严峻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纳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说第一条第三款规则的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其他特别严峻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第四条 贪婪、纳贿数额特别巨大,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形成特别严重丢失的,能够判处死刑。
契合前款规则的景象,但具有自首,建功,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真挚悔罪、活跃退赃,或许防止、削减危害成果的发作等情节,不是有必要当即履行的,能够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
契合第一款规则景象的,依据违法情节等状况能够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一起裁判决议在其死刑延期履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拘禁,不得弛刑、假释。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则的非国家作业人员纳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则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说关于纳贿罪、贪婪罪相对应的数额规范规则的二倍、五倍履行。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确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则的“对侦破严重案件起关键作用”:
(一)自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把握的严重案件头绪的;
(二)自动交待的违法头绪不属于严重案件的头绪,但该头绪关于严重案件侦破有重要作用的;
(三)自动交待纳贿现实,关于严重案件的依据搜集有重要作用的;
(四)自动交待纳贿现实,关于严重案件的追逃、追赃有重要作用的。
第十五条 对屡次纳贿未经处理的,累计核算纳贿数额。
国家作业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请托人获取利益前后屡次收受请托人资产,受请托之前收受的资产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一起计入纳贿数额。
第十六条 国家作业人员出于贪婪、纳贿的成心,非法占有公共资产、收受别人资产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事开销或许社会捐献的,不影响贪婪罪、纳贿罪的确定,但量刑时能够酌情考虑。
特定关系人讨取、收受别人资产,国家作业人员知道后未交还或许上交的,应当确定国家作业人员具有纳贿成心。
第十七条 国家作业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一起构成纳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规则的渎职违法的,除刑法还有规则外,以纳贿罪和渎职违法数罪并罚。
第十八条 贪婪贿赂违法分子违法所得的全部资产,应当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则予以追缴或许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产业应当及时返还。对没有追缴到案或许没有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持续追缴或许责令退赔。
第十九条 对贪婪罪、纳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 上违法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违法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对刑法规则并处分金的其他贪婪贿赂违法,应当在十万元以上违法数额二倍以下判处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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