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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00:30
受理吊销
婚姻
登记请求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
婚姻登记处
具有管辖权;
(二)受钳制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两边无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问题的声明书;
(三)请求时距成婚登记之日或受钳制的一方康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越1年;
(四)当事人持有:
1.自己的身份证、成婚证;
2.要求吊销婚姻的书面请求;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挽救证明,或许人民法院作出的可以证明当事人被钳制成婚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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