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屋产权赠与转移登记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4 13:07一、处理赠与及承受赠与公证:
由房子地点地的公证处担任处理
二、交纳契税:
由大连市地税局房地产税务所担任处理(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80号,咨询电话:0411-82332415)。
三、处理赠与搬运挂号:
在大连市房地产买卖挂号中心二楼处理。
赠与方与受赠房需持通过公证的赠与承受及赠与合同(原件)参与处理,并别离供给以下要件:
赠与方:
未婚的,自己参与,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子所有权证(原件)处理。
婚前获得房子的,自己参与,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挂号申请书调档件(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子所有权证(原件)处理。
婚内获得的房子的,夫妻两边参与,持夫妻两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子所有权证(原件)处理。
赠与方离婚的,自己参与。所涉房子为离婚后获得的个人财产的,需持自己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收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收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子所有权证(原件)处理。如赠与方再婚,还需提交当时婚姻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所涉房子为前婚姻存续期间获得,需处理离婚析产之后方可处理赠与。
赠与方丧偶的,自己参与处理。所赠房子为丧偶后获得,需自己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爱人已故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刊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医院出具的医学逝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子所有权证(原件)处理。如所赠房子为丧偶前获得,所涉房子需处理承继之后方可处理赠与。
受赠方:
持自己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处理。
四、缴费:
在市房地产买卖挂号中心二楼大连银行收费窗口处理。
住所买卖费,6元/平方米;挂号费,80元/件。另,所赠房子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则按税务评估价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非住所买卖费,税务评估价的1%;挂号费,550元/件。另,所赠房子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则需交纳土地收益金,收费规范依据该房子地点土地的等级、类区和实践用处收取。
五、收取产权证:
在市房地产买卖挂号中心一楼处理。
自受理之日起3个作业日后,产权人(受赠人)持身份证明收取,或由代理人持通过公证的委托书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