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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责任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15:20
在现实生活中形成环境污染的景象是十分多的,而污染环境是归于违法犯罪的行为,环境污染是需求承当相应法令责任的,环境污染的法令责任包含行政责任,那么环境行政责任构成有什么要件?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环境行政责任构成要件
1、行为违法。指行为人施行了违背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2、行为人的差错。行为人片面上具有成心或差错也是承当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实践中,对环境的损坏多表现为成心,对环境的污染多表现为差错。
3、行为的损害成果。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则,损害成果不是承当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在此情况下,违法行为如环境保护法第35条第1—5项的行为即便没有形成损害成果,也要承当行政责任。但在另一些场合,有必要产生了损害成果才承当行政责任。
4、违法行为与损害成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成果之间有必要存在内涵的、必定的联络,而不是外表的、偶尔的联络。当然,在不以损害成果为必要条件的场合,则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环境污染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4个,包含有违法的行为、行为有对污染环境有差错、行为形成环境污染成果的发作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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