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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人员与遗嘱人的谈话笔录的内容重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7 02:27
不少人立了遗言之后,为了能更有用,会拿去做公证,而公证有一个环节是说话笔录,那么公证人员与遗言人的说话笔录的内容要点是什么呢?下面就随听讼网小编一同来了解下吧。
公证人员与遗言人的说话笔录的内容要点是什么
(一)遗言人的身体状况、精力状况;遗言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力患者、危重伤患者的,还应当记载其对事物的辨认、反响才能;
(二)遗言人家庭成员状况,包含其爱人、子女、爸爸妈妈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状况;
(三)遗言所处置产业的状况,是否归于遗言人个人一切,曾经是否曾以遗言或许遗赠抚养协议等方法进行过处置,有无已建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约束一切权的状况;
(四)遗言人所供给的遗言或许遗言草稿的构成时刻、地址和进程,是自书仍是代书,是否自己的实在志愿,有无修正、弥补,对遗产的处置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状况,遗言或许遗言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许手印是否其自己所为;
(五)遗言人未供给遗言或许遗言草稿的,应当具体记载其处置遗产的意思表明;
(六)是否指定遗言执行人及遗言执行人的基本状况;
(七)公证人员以为应当问询的其他内容。
说话笔录应当当场向遗言人宣读或许由遗言人阅览,遗言人无异议后,遗言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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