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20:33
自在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力
自在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抛弃了修正权、维护著作完整权以及仿制权后,怎么进行知识产权的维护?
依据《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关条款,自在软件的著作权人具有以下权力:
(一)宣布权。即软件的所有人有权依据自己的志愿决议是否以自在软件的方法宣布(包含宣布的方法、时刻等);假如软件的运用者将自在软件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则有必要要以自在软件的方法宣布,揭露源代码,恪守《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关规则。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权人决议将自己设定的程序以自在软件的方法宣布的意思表明有必要是明示的。
(二)署名权。与其他著作权相同,自在软件的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通用公共许可证》规则:“假如由于其他某个人修正了软件并持续加以传达,咱们需求它的接受者理解:他们所得到的并不是本来的自在软件。由其别人引进的任何问题,不该危害原作者的声誉”。因而,修正者不只有署名的权力还有署名的责任。修正者在发布经过修正的自在软件时有责任署名,若不署名,涉嫌危害原始权力人的声誉。
(三)修正权和维护著作完整权。自在软件的著作权人明示赋予别人修正软件的权力,将程序的源代码揭露,答应别人依据自己的需求修正和完善软件,在必定程度上抛弃了维护著作的完整权。假如修正者乐意将程序的一部分结合到其他自在程序中,且它们的发布条件不同,那么修正者能够奉告作者,要求准予运用。可是,修正者不该该危害原始权力者的权力,需求注明相关的修正信息。
(四)经济权力。关于自在软件的经济权力,理查德?斯托曼的自在软件基金会的主旨便是着重同享,任何用户都能够经过免费途径得到、运转它,而且能够随意的仿制和分散。因而,自在软件就意味着抛弃了仿制权,著作权人不能由于别人的仿制行为收取费用。可是,依据《通用公共许可证》,著作权人能够经过以下方法收取费用:
1.著作权人能够就供给的某些服务收费;
2.著作权人能够明示供给担保来收取费用。
自在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抛弃了修正权、维护著作完整权以及仿制权后,怎么进行知识产权的维护?
依据《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关条款,自在软件的著作权人具有以下权力:
(一)宣布权。即软件的所有人有权依据自己的志愿决议是否以自在软件的方法宣布(包含宣布的方法、时刻等);假如软件的运用者将自在软件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则有必要要以自在软件的方法宣布,揭露源代码,恪守《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关规则。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权人决议将自己设定的程序以自在软件的方法宣布的意思表明有必要是明示的。
(二)署名权。与其他著作权相同,自在软件的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通用公共许可证》规则:“假如由于其他某个人修正了软件并持续加以传达,咱们需求它的接受者理解:他们所得到的并不是本来的自在软件。由其别人引进的任何问题,不该危害原作者的声誉”。因而,修正者不只有署名的权力还有署名的责任。修正者在发布经过修正的自在软件时有责任署名,若不署名,涉嫌危害原始权力人的声誉。
(三)修正权和维护著作完整权。自在软件的著作权人明示赋予别人修正软件的权力,将程序的源代码揭露,答应别人依据自己的需求修正和完善软件,在必定程度上抛弃了维护著作的完整权。假如修正者乐意将程序的一部分结合到其他自在程序中,且它们的发布条件不同,那么修正者能够奉告作者,要求准予运用。可是,修正者不该该危害原始权力者的权力,需求注明相关的修正信息。
(四)经济权力。关于自在软件的经济权力,理查德?斯托曼的自在软件基金会的主旨便是着重同享,任何用户都能够经过免费途径得到、运转它,而且能够随意的仿制和分散。因而,自在软件就意味着抛弃了仿制权,著作权人不能由于别人的仿制行为收取费用。可是,依据《通用公共许可证》,著作权人能够经过以下方法收取费用:
1.著作权人能够就供给的某些服务收费;
2.著作权人能够明示供给担保来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