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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及相关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1 07:23
人力资源关于社会经济的开展以及社会的前进所起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人力资源中也涉及到女职工。因为一些比较特别的原因,国家法令关于女职工有着一些相关规则,那么这些规则涉及到哪些内容呢?以下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的法令常识,欢迎咱们阅览。
女职工劳作保护的内容及相关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第七章规则国家对女职工实施特别劳作保护,首要内容是:
(1)制止组织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则的第四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其他忌讳从事的劳作。
(2)不得组织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
(3)不得组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孕期忌讳从事的劳作;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组织其延伸工作时间和夜班劳作。
(4)女职工生育享用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5)不得组织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哺乳期忌讳从事的其他劳作,不得组织其延伸工作时间和夜班劳作。
(6)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免除劳作合同。
(7)女职工依法享有生育稳妥。
女职工特别法令保护的首要内容是哪些
依据《宪法》、《妇女权益保证法》、《女职工忌讳劳作规模的规则》等法令、法规和政策,对女职工实施特别劳作保护的规则首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宪法》规则: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力和利益,实施男女同工同酬。《妇女权益保证法》规则:在分配住宅和享用福利待遇方面男女相等。
(2)男女工作相等,企业招工时不得轻视妇女。《妇女权益保证法》规则:国家保证妇女享有与男人相等的劳作权力。各单位在选用职工时,除不合适妇女的工种或许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回绝选用妇女或许进步对妇女的选用规范。依据《女职工劳作保护规则》:凡合适妇女从事劳作的单位,不得回绝接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下降其基本工资,或许免除劳作合同。
(3)制止组织女职工从事高劳作强度的劳作。《妇女权益保证法》规则:任何单位均应依据妇女的特色,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作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组织不合适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作。依据<劳作法>和<女职工劳作保护规则>:制止组织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则的第四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其他忌讳从事的劳作。
(4)依据《女职工忌讳劳作规模的规则》:制止组织妇女从事矿山井下、森林业砍木、归楞及放逐作业,《膂力劳作强度分级》规范中第四级膂力劳作强度的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拼装和撤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接连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越20公斤,连续负重每次负重超越25公斤的作业。
(5)对妇女生理机能改变过程中保护,一般是指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劳作法》、《妇女权益保证法》、《女职工劳作保护规则》、《女职工忌讳劳作规模的规则》对这些问题作了规则。
(6)对女职工劳作保护设备的规则。依据《女职工劳作保护规则》: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以自办或许联办的方式,逐渐树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妈妈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备,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顾婴儿方面的困难。
经过上面的相关常识,咱们能够比较明晰的了解到关于女职工的一些相关法令保护,保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关于上面常识还有什么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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