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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9 13:32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进债款人实行其债款,确保债款人的债款得以完成,而在债款人(一同也是担保权人)和债款人之间,或在债款人、债款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洽谈构成的,当债款人不实行或无法实行债款时,以必定方法确保债款人债款得以完成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清晰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力、职责联系,确保债款人的债款得以完成。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虽然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则,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由于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则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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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公司告贷30万元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借期为1年,由丙公司作确保。尔后,为确保届时回收告贷,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供给典当担保,甲公司就将其一辆进口车(价值20万元)进行了典当,两边办理了典当挂号。借期届满后,乙公司向甲公司追讨告贷,甲公司表明无力归还?乙公司申述到法院,恳求确保人丙公司承当确保职责,归还甲公司的告贷30万元。
律师答复:
本案甲公司为自己告贷供给了物权担保,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告贷供给了确保担保。按照物权担保优先于债的担保的法律规则,乙公司应当先向甲公司行使典当权,即甲公司应先以典当的车辆对乙公司变价受偿,乙公司就未能受偿部分才能够要求丙公司承当确保职责。
相关法律知识:
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则:“同一债款既有确保又有物的担保的,确保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款承当确保职责。债款人抛弃物的确保的,确保人在债款人抛弃权力的范围内革除确保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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