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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何时设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01:19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揽法的规则,农村土地是能够用于发包的,承揽人承揽农村土地的时分,就需求签定土地承揽合同,以承认承揽人与发包人的利益,那么土地承揽经营权自何时建立?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土地承揽经营权自什么时分建立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揽法的规则,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是自签定土地承揽合同,而且合同收效时获得的。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揽法》
第二十二条
承揽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收效。承揽方自承揽合同收效时获得土地承揽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向承揽方颁布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或许林权证等证书,并挂号造册,承认土地承揽经营权。
颁布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或许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则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承揽合同收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许负责人的变化而改变或许免除,也不得因团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许兼并而改变或许免除。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土地承揽经营权自什么时分建立”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揽法的规则,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是自签定土地承揽合同,而且合同收效时获得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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