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代位权诉讼中能否不出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7 15:12
现实生活中,一般在民事诉讼案子,作为法庭对案子的审理成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不具有对诉讼标的的独立请求权。那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代位权诉讼中可否回绝到会?听讼网小编和您一同鄙人文中了解一下这个问题,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代位权诉讼中能否不到会
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他就否参与诉讼应实际情况而定。
在债务人提出代位权诉讼时,假如依据足够,法院能够直接进行判定,而无需债务人参与。但假如法院需求债务人参与供给相关的依据的,债务人有责任到会诉讼,不然会导致缺席判定。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的方法能够是请求参与诉讼,也能够由人民法院告诉其参与诉讼。在后一种方法下,一经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即负有参与诉讼的责任。不然,会引起缺席判定。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申述的方法参与诉讼,能够彻底出于其自愿,不愿意参与诉讼的,可另行申述,法院不能强制其参与诉讼。
二、什么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两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子处理的成果或许同他有法令上的利害关系,而参与到现已开端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对应。
我国民诉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则:“对当事人两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尽管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子处理成果同他有法令上的利害关系的,能够请求参与诉讼,或许由人民法院告诉他参与诉讼。人民法院判定承当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力责任。”
三、代位权的建立条件
1、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合法、确认,且有必要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力的行为现已对债务人形成危害。
4、债务人的债务不是专归于债务人本身的债务。债务人关于第三人的权力,为债务人代位权的标的。债务人的代位权归于触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力,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力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务人代位权的行使目标。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无独立请求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在债务人提出代位权诉讼时,假如依据足够,法院能够直接进行判定,而无需债务人参与。但假如法院需求债务人参与供给相关的依据的,债务人有责任到会诉讼,不然会导致缺席判定。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一、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代位权诉讼中能否不到会
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他就否参与诉讼应实际情况而定。
在债务人提出代位权诉讼时,假如依据足够,法院能够直接进行判定,而无需债务人参与。但假如法院需求债务人参与供给相关的依据的,债务人有责任到会诉讼,不然会导致缺席判定。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的方法能够是请求参与诉讼,也能够由人民法院告诉其参与诉讼。在后一种方法下,一经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即负有参与诉讼的责任。不然,会引起缺席判定。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申述的方法参与诉讼,能够彻底出于其自愿,不愿意参与诉讼的,可另行申述,法院不能强制其参与诉讼。
二、什么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两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子处理的成果或许同他有法令上的利害关系,而参与到现已开端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对应。
我国民诉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则:“对当事人两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尽管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子处理成果同他有法令上的利害关系的,能够请求参与诉讼,或许由人民法院告诉他参与诉讼。人民法院判定承当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力责任。”
三、代位权的建立条件
1、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合法、确认,且有必要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力的行为现已对债务人形成危害。
4、债务人的债务不是专归于债务人本身的债务。债务人关于第三人的权力,为债务人代位权的标的。债务人的代位权归于触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力,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力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务人代位权的行使目标。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无独立请求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在债务人提出代位权诉讼时,假如依据足够,法院能够直接进行判定,而无需债务人参与。但假如法院需求债务人参与供给相关的依据的,债务人有责任到会诉讼,不然会导致缺席判定。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