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成都工伤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3 16:14

伤残等级份额
一级
100%
二级
90%
三级
80%
四级
70%
五级
60%
六级
50%
七级
40%
八级
30%
九级
20%
十级
10%
残疾者日子补偿(元)
乡镇
487620
438858
390096
341334
292572
243810
195048
146286
97524
48762
乡村
176060
158454
140848
123242
105636
88030
70424
52818
352120
17606
残疾补偿金按上一年度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核算,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乡镇每年24381元,乡村每年8803元。
逝世补偿(元)
乡镇
487620
按上一年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核算,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乡镇每年24381元,乡村每年8803元。
乡村
176060
丧葬费(元)
22839.5
按一年度员工均匀工资规范以六个月核算,上一年度员工均匀工资45679元,每月3806.58元。
被抚育人日子费
乡镇
被抚育人日子费按照上一年度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和乡村居民人均日子消费开销规范核算。被抚育人为未成年人的,核算至十八周岁,被抚育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日子来源的核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抚育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且要注意抚育人的人数。规范:乡镇每年18027元,乡村每年7110元。
乡村
误工费
误工时刻能够核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核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前三年均匀收入核算,无法证明收入的,参照同行均匀核算。
护理费
误工时刻能够核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核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前三年均匀收入核算,无法证明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动报酬规范核算。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