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离婚诉讼中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22:47
1、补足应提交的根据,避免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矩,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一起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子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假如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能够了。假如是第一种举证期限,必定要准时交根据,不然,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捉住凭据,处于被迫。
2、留意与承办法官联络,及时知晓开庭时刻。根据民诉法的规则,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两边当事人。可是,因为法院开庭的时刻,会影响两边庭外调停的进展以及成功率,因而,提前了解法院的组织就显得尤为必要。别的,假如对方交纳了争辩状,也能够在第一时刻得知,并收阅,这样能够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3、不抛弃与对方的调停洽谈。尽管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两边必定“法庭上见”。申述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进两边认识到客观现实,更能细心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而,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络调停事宜,也是必要的。开庭时应该留意的问题。该带的诉讼资料,如身份证、争辩状、根据原件必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说,最好条件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因为原、被告所在的视点不同,预备的陈说资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说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体现以及现实陈说清楚,并配有相关例子。作为被告,应尽量环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境地为中心,摆现实,讲道理。不要着重对方某一点的陈说不符合现实,而要掌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堕入诉讼中的被迫。
4、争辩阶段,听对方陈说时必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悦耳的言辞气晕了脑筋。对方说的不对的要害,要拿笔记住,然后持续向下听。在辩驳时,要有条理地环绕自己的建议辩驳。许多当事人在争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当地,一条一条纠正,作为争辩提纲,其实这是不当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组织的路走,以防堕入对方的圈套。细心阅读法院的判定书,决议是否服判或上诉。
5、判定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定成果,或喜或悲。但关于判定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定的根据,往往罕见当事人细心研讨和琢磨。一份判定书中有三部分最为重要:1、本院查明……2、本院认为……3、如下判定……判定成果的根底,便是本院查明;判定成果的根据,便是本院认为。
实践中,一点儿瑕疵都不存在的判定书很难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要看法院要害的判定所根据的现实是否实在、客观。一般情况下,离婚案子中,一审判定一旦收效,假如不是确定现实不清、适用法律过错,仅仅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较小。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