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从业人员工伤认定标准和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01:031. 工伤确定
1.1 工伤规模有哪些?
答::从业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二)作业时间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
(三)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确定为工伤的其他景象。
1.2 视同工伤规模有哪些?
答::从业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
(三)从业人员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新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景象的,依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景象的,依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则享用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3 哪些景象,不得确定为工伤或许视同工伤?
从业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工伤或许视同工伤:
(一)因违法或许违背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许自杀的。
1.4 怎样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答::从业人员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