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6 04:52

2008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讨开发费用税前扣除办理办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办法》。
国税发[2008]116号指明晰《办法》的拟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及其施行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施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能发展规划大纲(2006-2020)〉若干配套方针的告诉》(国发[2006]6号)的有关规则,拟定本办法。
《办法》规则了运用目标:适用于财政核算健全并能精确归集研讨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因而,非居民企业的研讨开发费用不运用该办法。
《办法》还定了研讨开发活动,对研讨的活动的定于与《高新技能企业确认办理工作指引》中对研讨开发活动的界说根本一起,因而,该办法首要正对高新技能企业。
《办法》对研讨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清晰答应实施加计扣除的研讨开发活动规模
《办法》采纳罗列的办法,清晰八类年度实践发作研讨开发费用能够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则实施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拟定费以及与研制活动直接相关的技能图书材料费、材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制活动直接耗费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制活动人员的薪酬、薪水、奖金、补助、补助。
(四)专门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制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能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心实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配备开发及制作费。
(七)勘探开发技能的现场实验费。
(八)研制效果的证明、评定、检验费用
因为选用罗列的办法,因而,除以上八类费用外,均不得归入实施加计扣除的研讨开发活动规模。
二、清晰协作开发和托付开发的研讨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则
对企业一起协作开发项目发作的研讨开发费用,归于八类费用的规模,则由协作各方就本身承当的研制费用别离按照规则核算加计扣除。
对企业托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制费用,归于八类费用的规模,由托付方按照规则核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但托付方应向受托方取得该研制项意图费用开销明细状况,不然,该托付开发项意图费用开销不得实施加计扣除。
三、清晰财政核算新要求
《办法》对企业研讨开发费用的核算有许多新要求。
(一)企业须依据财政会计核算和研制项意图实践状况,对发作的研制费用进行收益化或本钱化处理的。
关于费用化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答应再按其当年研制费用实践发作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交税所得额;
关于本钱化部分的研讨开发费用,按照该无形资产本钱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令还有规则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别的,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则不答应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开销项目,均不答应计入研讨开发费用。
(二)对研制费用和生产运营费用须分隔核算。
《办法》第九条规则:企业未建立专门的研制组织或企业研制组织一起承当生产运营使命的,应对研制费用和生产运营费用分隔进行核算,精确、合理的核算各项研讨开发费用开销,对区分不清的,不得实施加计扣除。
该核算要求对许多企业存在税务危险,如电力服务企业,研制人员一般也对外供给服务,不能正确核算研制费用和运营费用。《办法》应引起该类企业的注重。
(三)企业须对研讨开发费用按项目实施专账办理
《办法》第十条规则:企业有必要对研讨开发费用实施专账办理,一起有必要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则项目,精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讨开发费用实践发作金额。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办法规则的相应材料。申报的研讨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许材料不完全的,不得享用研讨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成果进行合理调整。
企业在一个交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讨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别离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讨开发费用额。
《办法》第十四条也规则:企业研讨开发费各项意图实践发作额归集不精确、汇总额核算不精确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
四、初次清晰了企业集团研讨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规则。
许多企业集团的研讨力气首要会集在集团公司,但集团公司往往不触及生产运营,因而,发作的应交税所得较少,或亏本,导致发作的研讨开发费用不能在当年享用加计扣除。不利于鼓舞企业技能创新和开发。这样那可不能够由收益企业分摊研讨开发费用呢?《办法》给予了清晰规则。
《办法》第十五条规则:企业集团依据生产运营和科技开发的实践状况,对技能要求高、出资数额大,需要由集团公司进行会集开发的研讨开发项目,其实践发作的研讨开发费,能够按照合理的分摊办法在获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
可是合理分摊须契合必要条条件,不然很简单形成腐蚀税基的损害。因而,《办法》规则了以下几个条件:
(一)企业集团采纳合理分摊研讨开发费的,企业集团应供给会集研讨开发项意图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清晰规则参加各方在该研讨开发项目中的权力和责任、费用分摊办法等内容。如不供给协议或合同,研讨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二)企业集团采纳合理分摊研讨开发费的,企业集团会集研讨开发项目实践发作的研讨开发费,应当按照权力和责任、费用开销和收益共享一起的准则,合理确认研讨开发费用的分摊办法。
(三)企业集团采纳合理分摊研讨开发费的,企业集团母公司担任编制会集研讨开发项意图立项书、研讨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
(四)税企两边对企业集团会集研讨开发费的分摊办法和金额有争议的,如企业集团成员公司设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判决定见扣除实践分摊的研讨开发费;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省税务机关的判决定见扣除实践分摊的研讨开发费。
五、研讨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程序要求
企业请求研讨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材料:
(一)自主、托付、协作研讨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讨开发费预算。
(二)自主、托付、协作研讨开发专门组织或项目组的编制状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三)自主、托付、协作研讨开发项目当年研讨开发费用发作状况归集表。
(四)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托付、协作研讨开发项目立项的抉择文件。
(五)托付、协作研讨开发项意图合同或协议。
(六)研讨开发项意图功效状况阐明、研讨效果陈述等材料。
企业实践发作的研讨开发费,在年度中心预缴所得税时,答应据实核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按照本办法的规则核算加计扣除。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