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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的罚款确认债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6 15:31
关于破产企业来说,假如存在着必定的罚款,那么是否需求进行承认债款呢?这是咱们要了解清楚的内容。在实践中,关于这个问题也是咱们经常会遇到的一点,必定要知道是怎样回事。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破产企业的罚款承认债款吗
罚金不能承以为破产债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
第六十一条 下列债款不属于破产债款: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子后债款人未付出敷衍金钱的滞纳金,包含债款人未履行收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付出的拖延利息和劳作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款利息;
(四)债款人参与破产程序所开销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力;
(六)破产产业分配开端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款;
(七)超越诉讼时效的债款;
(八)债款人开办单位对债款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款的权力,人民法院或许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挂号。
因而,经过相关的法律规则能够看出,罚金是不能被承以为破产债款的,这点咱们需求了解清楚。在实践中咱们经常会遇到相似的内容,咱们需求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则,才干在破产的债款承认上知道怎样进行。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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