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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的诉讼代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02:41
公诉案子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许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子移交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托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子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托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交审查起诉的案子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许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托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子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托付诉讼代理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作业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若干问题的规则》:“自诉案子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托付诉讼代理人。”依据这一规则,对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托付诉讼代理人不应当限定为在“开庭审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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