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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同意书的内容包括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1 02:34
一般患者需求做手术,医师都会拿个合同出来给家人签字,并且会阐明手术的状况,这称之为术前说话,这份合同便是所谓的手术赞同书。很多人说,这是医院的免责书,其实并不是的,仅仅由于咱们不行了解手术赞同书的真实意义。下面,咱们一起来了解了解手术赞同书手术赞同书的内容包括什么:
一、手术赞同书:
手术赞同书在不同的医院运用的称号不一样,有手术奉告书、手术协议书、手术知情赞同书、手术自愿书,术前说话记载等等,但其内容、性质和作用是共同的。2002年8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标准》将称号确定为手术赞同书。
手术赞同书是患者病危时医院同家族签定的一份协议。
二、应当包括的内容:
1、内容根本共同,一般都有以下几项内容:
(1)患者的根本状况
(2)术前确诊
(3)拟施行的手术计划
(4)术中、术后或许呈现的并发症和意外
(5)医患两边签字
2、手术赞同书,由患者自己签字赞同。自己不能签字或许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赞同(如爱人、爸爸妈妈、子女等)。
3、手术结果及相关办法未通过上述途径奉告患者或许其近亲属,对手术形成的非医疗需求的危害,医院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4、不过,严格来说,手术赞同书是否签字与医院是否承当职责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即假如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差错,没有给患者形成非医疗需求的危害,即便没有患者签字,也不需求承当补偿职责;假如医院的医疗行为具有差错,即便有患者的签字,也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侵权职责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医治活动中遭到危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差错的,由医疗机构承当补偿职责。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医治活动中应当向患者阐明病况和医疗办法。需求施行手术、特别查看、特别医治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阐明医疗危险、代替医疗计划等状况,并获得其书面赞同;不宜向患者阐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阐明,并获得其书面赞同。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职责,形成患者危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状况,不能获得患者或许其近亲属定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许授权的负责人同意,能够当即施行相应的医疗办法。
综上所述,手术赞同书上面有必要写明的内容一般有患者的根本状况、术前确诊、拟施行的手术计划、术中,术后或许呈现的并发症和意外还有医患两边的签字。这儿要说的是,手术赞同书并不代表是医院的免责书。期望我的答复能处理您的问题,假如想了解更多,欢迎到听讼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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