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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的定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11:59

  涉外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要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我国公民的子女。
  我国《收养法》第21条规则:“外国人按照本法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对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我国法令要求:除应当契合我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则外,还应当契合收养人所在国的有关收养法。因收养人所在国法令的规则与我国法令的规则不一致而发生的问题,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洽谈处理。涉外收养所适用的法令除了1992年4月1日施行、1998年11月4日批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外,还有民政部于1999年5月25日颁布施行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挂号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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