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需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2 01:34
立遗言需求留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能够依法立遗言处置个人产业,立遗言时应留意的问题有:
1、遗言人立遗言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言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志愿。
2、遗言人的遗言只能处置归于自己的个人产业,如遗言人以遗言处置了归于国家、团体或别人一切的产业,遗言的这部分,应确定无效。
3、遗言应当对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
4、遗言应契合方式要件。依《继承法》,遗言可分为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和口头遗言,其间公证遗言由遗言人经公证机关处理;若自书遗言,应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若以录音方式立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言,只要在危殆情况下遗言人才干立口头遗言,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殆情况免除后,若遗言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方式立遗言的,所立口头遗言无效。
5、遗言人能够吊销、改变自己所立的遗言,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的遗言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吊销、改变公证遗言。
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能够依法立遗言处置个人产业,立遗言时应留意的问题有:
1、遗言人立遗言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言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志愿。
2、遗言人的遗言只能处置归于自己的个人产业,如遗言人以遗言处置了归于国家、团体或别人一切的产业,遗言的这部分,应确定无效。
3、遗言应当对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
4、遗言应契合方式要件。依《继承法》,遗言可分为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和口头遗言,其间公证遗言由遗言人经公证机关处理;若自书遗言,应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若以录音方式立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言,只要在危殆情况下遗言人才干立口头遗言,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殆情况免除后,若遗言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方式立遗言的,所立口头遗言无效。
5、遗言人能够吊销、改变自己所立的遗言,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的遗言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吊销、改变公证遗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