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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企业法人破产申请人是否要预交清算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2 04:00
破产案子是指经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情。这儿所说的司法程序包含三种:宽和、重整和破产清算。
法律咨询:债务人恳求企业法人破产恳求人要预交清算费吗
律师回答:
法律规则清算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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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六十四条债务人会议的抉择,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务人过半数经过,而且其所代表的债务额占无产业担保债务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可是,本法还有规则的在外。
债务人以为债务人会议的抉择违背法律规则,危害其利益的,能够自债务人会议作出抉择之日起十五日内,恳求人民法院裁决吊销该抉择,责令债务人会议依法从头作出抉择。
债务人会议的抉择,关于整体债务人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五条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九项所列事项,经债务人会议表决未经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项所列事项,经债务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经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对前两款规则的裁决,人民法院能够在债务人会议上宣告或许另行告诉债务人。
第六十六条债务人对人民法院按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债务额占无产业担保债务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务人对人民法院按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作出的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宣告之日或许收到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该人民法院恳求复议。复议期间不中止裁决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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