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18:15
人们常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特别是法令观念落后的乡村,其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嫁出去的女儿有承继权吗?听讼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令知识,请阅览下文了解。
网友咨询:
我爸爸妈妈有3儿子,1女儿。爸爸妈妈逝世后留下一房子。此房子是拆迁所得,其时房子拆迁签合同都是3个儿子去的,合同上签的姓名也是3儿子的。现在房子要办房产证了,3儿子计划把房子卖了。1女儿要求将此房所卖的钱给她一份。请问:她有权得到这份钱吗?假如要分钱,是有必要给4分之1,仍是能够少给点?
律师回答:
依照《承继法》关于“男女相等”的准则,不管儿子仍是女儿,女儿也不管已婚、未婚,在承继爸爸妈妈遗产时,都享有相等的权力。
《承继法》第10条规则: “女儿是榜首次序的法定承继人。”因而,出嫁的女儿有权承继爸爸妈妈的遗产。但实践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承认已出嫁女儿对爸爸妈妈的遗产享有法定承继权,但在确认其应分得遗产的比例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爸爸妈妈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爸爸妈妈送给女儿的陪嫁或陪嫁品归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爸爸妈妈遗产的承继比例。
(3)爸爸妈妈已逝世多年,遗产现已被其他承继人切割结束后,现已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承继爸爸妈妈遗产的,应适用《承继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则处理。假如依据法令规则,出嫁女儿的恳求已超越诉讼时效期间的,其承继权则不受法令维护。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