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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02:50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曾经六个月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损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许供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初次展出的;(二)在规则的学术会议或许技能会议上初次宣布的;(三)别人未经申请人赞同而走漏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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