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制定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03:14逐渐将税收法令上升为法令是税制变革的重要内容,但需逐渐进行
我国税收法令大多为国务院发布法令的现状有望得以改动。立法机关将逐渐出台法令,替代现行由行政机关拟定的税收法令。
据悉,全国人大正在做准备,将拟定增值税法替代现在的增值税法令。
到现在,我国现行税制有22个税种,实践征收的税种有20个。处于停征状况的是固定资产出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开端实施,现行的《外商出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法令》一起废止。
至此,我国税种以国家法令的方法发布的仅有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其他各税种都是经全国人民大会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法令或法令的方法发布实施。
上个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两次对国务院做出授权立法决议,一是在1984年,授权国务院就变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法令;二是在1985年,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变革和对外开放方面能够拟定暂行的规则或许法令。
税收范畴很多授权立法,是因为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国将国家的作业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经济体制变革与对外开放亟需法令供给保证和引导,而长时间的立法中止致使立法方面“欠债”太多。为此,立法机关采取了授权立法的方法,意图是进步立法功率,以习惯快速开展的经济。且变革开放过程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授权立法也能够随时作出调整。
现行《增值税暂行法令》(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于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专家以为,增值税法令实施已10多年,现在的经济环境、买卖景象、征交税环节等与其时的立法布景已有很大差异,法令及其实施细则已无法习惯实际的需求;并且以有关增值税的各个行政规章来充任增值税范畴的标准和调整效果,一方面降低了增值税法令标准系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彼此之间在适用上也存在对立。因而,一致各类标准性文件,拟定增值税法具有重要的实际性。
“税法由行政机关拟定法令不符合税收法定主义。”我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对《财经》表明,《立法法》出台后,意味着上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务院授权立法决议的完结。
2000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经过《立法法》,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立法法》第八条规则了只能拟定法令的事项,其间包含根本经济准则以及财务、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根本准则。
我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表明,逐渐将税收法令上升为法令是税制变革的重要内容,但需逐渐进行。我国税收收入以流转税为主,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费、关税等流转税中,增值税所占比重最大,因而首要将增值税法令上升为法令含义严重。
2006年,我国国内增值税收入为12894.6亿元,占全国收入的比重为34.3%,为第一大税种。
关于增值税法的立法进程,全国人大财经委官员通知《财经》,现在各方面在评论交流,这首要需求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下一年3月全国人代会后,十一届全国人大将拟定发布五年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