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五十条【群众监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12:33工伤保险条例解说:第五十条【大众监督】
第五十条 任何安排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告发。劳作确保行政部门对告发应当及时查询,依照规则处理,并为告发人保密。
【解说】本条是关于大众监督的规则。
大众监督是我国公民具有和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表现方法。《宪法》规则,中华公民共和国的全部权力归于公民。公民依照法律规则,经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办理国家业务,办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办理社会业务。公民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作业人员,有提出批判和主张的权力;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作业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述、指控或许检举的权力,可是不得伪造或许歪曲现实进行诬告。关于公民的申述、指控和检举,有关国家机关有必要查清现实,担任处理。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冲击报复。
为执行这一权力,本条规则,任何安排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告发。这儿的“任何安排和个人”是指除了劳作确保行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安排外的社会安排和公民个人。告发是任何安排和个人对有关违背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指控。“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是指在工伤保险准则运转过程中征缴、办理等各个环节发作的违法行为。实践中,大众检举和指控的方法能够多种多样,如员工或其他个人经过口头或书面方法向有关部门检举和指控;报刊、播送、电视等媒体经过言论提出要求,打开批判等等。
劳作确保行政部门对告发应当及时查询,依照规则处理,并为告发人保密。为确保公民大众能够实在行使权力,国家要求劳作确保行政部门应当树立有关准则。如《劳作和社会确保部功能装备、内设组织和人员编制规则》规则,劳作确保部树立法制组织,担任监督查看劳作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状况;树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担任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办理状况。现在,各级劳作确保行政部门已遍及树立这些准则,设置了作业组织、装备了作业人员、树立了告发信箱、发布了告发电话。当公民个人或社会安排发现违背《工伤保险条例》的行为时,均能够向劳作确保行政部门告发,劳作确保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应予以阻止,并责令改正。一起要为告发人保密,采纳实在可行的办法,避免告发人在作业、薪酬和福利待遇及人身安全方面遭到损害;关于冲击、损伤告发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