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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吗,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07:11
一个公司企业的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呢?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称号、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买卖的习气、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差异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别客户信息。司法实务傍边对客户名单是否是商业秘密有以下确认规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3条“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称号、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买卖的习气、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差异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别客户信息,包括聚集很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坚持长时间安稳买卖联系的特定客户。”司法实务中对客户名单是否为商业秘密的确认规矩有以下几种:
1、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应契合商业秘密构成的一般要件;在前文《什么是企业的商业秘密》中已对商业秘密构成的一般要件进行剖析,不再赘述。
2、检查客户名单是否是特有的或许是否具有特别性;例如,A公司经过长时间的运营活动堆集的客户名单,不只包括从宣扬材料、网站信息等揭露途径取得的企业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公知信息,还包括客户需求、产品反应定见、特定报价等其他具有特别性的客户信息,这些运营信息都可以让A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和经济利益。
3、客户名单是否由权利人经过劳作、金钱等投入取得的;该要求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经过花费必定的人力、物力等尽力才获取到客户名单,其次是对客户名单采纳保密办法尽力,使得别人无法容易正常获取。
4、客户名单中的客户是具有相对安稳买卖联系的客户,一次性买卖或许偶发性买卖的客户很难被确认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予以维护。
企业在处理商业秘密侵权胶葛或许对侵权人提出刑事指控前,要整理以下材料:
一是罗列一切的客户名单;
二是依据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确认客户名单中哪些归于商业秘密;
三是查询离任员工运用的客户信息内容;最终将离任员工运用的客户信息与企业的商业秘密进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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