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权转让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21:45
(一)合资(作)公司供给的资料:
1、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
2、转让前公司的规章;
3、由工商局出具的股东状况证明(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到市工商局信息中心讨取);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供给政府赞同证书。
4、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成立时验资证明;
5、有关股权转让的股东会抉择(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司印章);外商投资企业供给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抉择(各董事签名并盖公司印章)。
6、他方股东(未发作股权转让的原股东)赞同转让的证明。
(二)转让方、受让方需供给的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假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身处理的, 还需供给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3、假如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需供给本公司赞同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抉择(股东会抉择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章,并清晰授权XXX到XX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书);假如转让方、受让方是个人, 需供给自己身份证。
4、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供给的资料为董事会抉择、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资料需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处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区域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处理或见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处理认证。
5、触及国有财物的,还需供给有财物评价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格产评价陈述、国资管理部门赞同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6、股权转让合同一式六份以上。
1、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
2、转让前公司的规章;
3、由工商局出具的股东状况证明(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到市工商局信息中心讨取);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供给政府赞同证书。
4、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成立时验资证明;
5、有关股权转让的股东会抉择(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司印章);外商投资企业供给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抉择(各董事签名并盖公司印章)。
6、他方股东(未发作股权转让的原股东)赞同转让的证明。
(二)转让方、受让方需供给的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假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身处理的, 还需供给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3、假如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需供给本公司赞同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抉择(股东会抉择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章,并清晰授权XXX到XX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书);假如转让方、受让方是个人, 需供给自己身份证。
4、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供给的资料为董事会抉择、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资料需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处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区域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处理或见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处理认证。
5、触及国有财物的,还需供给有财物评价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格产评价陈述、国资管理部门赞同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6、股权转让合同一式六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