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越狱罪情节特别严重怎么判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07:19
犯罪分子一般会被关押在监狱,而原本应该好好体现的当地,还有一些人不知悔改,明知故犯,有安排的使用暴力进行越狱,构成犯罪。那么暴乱越狱罪情节特别严重怎样判刑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暴乱越狱或许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与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乱越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次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使命是看守、教育、改造罪犯。为了确保监管场所的正常次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含出劳改队、看守所等)作了严厉的规则。暴乱越狱即违背监管规则,选用暴力手段从监狱逃跑,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次序遭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有必要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在首要分子的安排、策划、指挥下,有安排、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而一同越狱的行为。所谓越狱,是指逃离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作改造队、拘役所、看守所等拘押场所。在押送中、履行死刑的刑场以及观赏、学习、劳作等当地进行有安排、有预谋、有计划地选用暴力的办法一同逃跑,也应视为本罪的越狱。所谓有安排、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一同越狱,是指在首要分子的安排、策划、指挥下,进行密谋策划,彼此勾通、勾结,仔细预备、分工而决意选用暴力进行团体越狱。至于暴力,则一般体现为杀伤、杀戮监管人员,争夺枪支、弹药、交通工具,砸毁监舍门窗等方法。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只能由在监狱、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其别人员不能构本钱罪的主体。关于单个监管人员为越狱的罪犯供给协助或便利条件的,应按暴乱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根据成心,而且具有经过暴乱越狱的行为以到达躲避法律制裁的意图。本罪为必要一同犯罪,但其不要求行为人都出于相同的动机,只需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在与别人一同一同施行有安排、有预谋、有汁划的暴乱越狱行为而仍决意施行的,即可构本钱罪。
经过上述介绍可知,暴乱越狱或许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暴乱越狱或许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与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乱越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次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使命是看守、教育、改造罪犯。为了确保监管场所的正常次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含出劳改队、看守所等)作了严厉的规则。暴乱越狱即违背监管规则,选用暴力手段从监狱逃跑,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次序遭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有必要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在首要分子的安排、策划、指挥下,有安排、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而一同越狱的行为。所谓越狱,是指逃离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作改造队、拘役所、看守所等拘押场所。在押送中、履行死刑的刑场以及观赏、学习、劳作等当地进行有安排、有预谋、有计划地选用暴力的办法一同逃跑,也应视为本罪的越狱。所谓有安排、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一同越狱,是指在首要分子的安排、策划、指挥下,进行密谋策划,彼此勾通、勾结,仔细预备、分工而决意选用暴力进行团体越狱。至于暴力,则一般体现为杀伤、杀戮监管人员,争夺枪支、弹药、交通工具,砸毁监舍门窗等方法。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只能由在监狱、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其别人员不能构本钱罪的主体。关于单个监管人员为越狱的罪犯供给协助或便利条件的,应按暴乱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根据成心,而且具有经过暴乱越狱的行为以到达躲避法律制裁的意图。本罪为必要一同犯罪,但其不要求行为人都出于相同的动机,只需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在与别人一同一同施行有安排、有预谋、有汁划的暴乱越狱行为而仍决意施行的,即可构本钱罪。
经过上述介绍可知,暴乱越狱或许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