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纠纷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效力如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03:16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成婚的法定条件除了到达成婚年纪,对血缘联系也是有规则的,三代以内具有旁亲联系的男女是不能成婚的,那么婚姻效能胶葛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效能怎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婚姻效能胶葛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效能是怎样的
案情简介:恳求承认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无效
请求人赵小某的父亲赵某某与母亲韩某某1987年生下请求人,2002年4月经某某法院判定离婚。赵某某与被请求人葛某某是表兄妹,两边同源于请求人的外祖爸爸妈妈,具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联系;2003年3月24日,两人对婚姻挂号机关隐秘真实情况,经某某区人民政府挂号成婚,成婚证为xxxx字第xxxx号。2003年8月16日赵某某因病逝世。2003年9月请求人到法院请求宣告被请求人与赵某某的婚姻无效。
法院判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为法令所制止,应属无效
赵某某与葛某某是表兄妹,两边具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联系,属法令制止成婚的景象,婚姻无效。赵小某作为赵某某的女儿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应予答应。葛某某与赵某某的爱人联系虽因赵某某的逝世而停止,但两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联系永久不会改动,故葛某某“法定的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的辩称不能建立。按照《婚姻法》第7条第1项、第10条第2项之规则,判定如下: (1)赵某某与葛某某的婚姻无效。(2)收缴某某区人民政府xxxx字第xxxx号成婚证。
律师说法: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效能怎么?
婚姻效能是指因婚姻联系的建立而发生的各种法令结果。现在,婚姻效能具有有用、无效和可吊销之分。其间,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两边不具法定成婚条件或没有实施法定成婚程序而订立的婚姻,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法令效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则,婚姻无效的景象包含:(一)重婚的;(二)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其间,第二种景象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则,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制止婚配。”由此可知,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是法令清晰制止的,应归于无效婚姻。
二、成婚的法定条件
成婚条件是指法令规则的关于成婚当事人自身及两边之间的联系有必要契合的条件,包含成婚有必要是男女两边彻底自愿;成婚年纪,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契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未经治好或患其他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疾病的,制止成婚。
我国婚姻法关于成婚的法定条件,有必备条件和制止条件两个方面:
(1)成婚的必备条件有:
①男女两边彻底自愿。新婚姻法规则,“成婚有必要男女两边彻底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这是婚姻自由准则在成婚问题上的详细 体现。男女两边彻底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两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自己自愿,而不是必经爸爸妈妈或第三人的赞同;男女两边彻底自愿,而不是牵强赞同。
②到达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令 规则的答应成婚的最低年纪。新婚姻法规则,“成婚年纪,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今世外国的立法比较, 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议的。男女 两边当事人到达法定婚龄后,有决议自己是否成婚和何时成婚的权力,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 姻法实施的是倡议晚婚的允婚制。
③契合一夫一妻制准则。依据一夫一妻制准则,请求成婚的两边当事人需原爱人,只能是未婚者, 或许丧偶、离婚者。违背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令效能。
(2)成婚的制止条件。新婚姻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 的,制止成婚:
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②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男女两边彻底自愿,是指是否成婚、与谁成婚、怎么成婚完结由男女两边在合法的前提下依据自己的毅力决议,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在这里要正确区分爸爸妈妈亲朋的主张与干与,男女两边彻底自愿并不是不要听取爸爸妈妈亲朋仁慈的主张,当然做爸爸妈妈的以“隔绝爸爸妈妈子女联系”、不供给财力支撑等为手法强行干涉是不应该的,也是无效的。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婚姻效能胶葛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效能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回答,婚姻法规则,具有三代以内旁亲联系的男女是不能成婚的,就算成婚了婚姻也是无效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婚姻效能胶葛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效能是怎样的
案情简介:恳求承认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无效
请求人赵小某的父亲赵某某与母亲韩某某1987年生下请求人,2002年4月经某某法院判定离婚。赵某某与被请求人葛某某是表兄妹,两边同源于请求人的外祖爸爸妈妈,具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联系;2003年3月24日,两人对婚姻挂号机关隐秘真实情况,经某某区人民政府挂号成婚,成婚证为xxxx字第xxxx号。2003年8月16日赵某某因病逝世。2003年9月请求人到法院请求宣告被请求人与赵某某的婚姻无效。
法院判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为法令所制止,应属无效
赵某某与葛某某是表兄妹,两边具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联系,属法令制止成婚的景象,婚姻无效。赵小某作为赵某某的女儿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应予答应。葛某某与赵某某的爱人联系虽因赵某某的逝世而停止,但两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联系永久不会改动,故葛某某“法定的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的辩称不能建立。按照《婚姻法》第7条第1项、第10条第2项之规则,判定如下: (1)赵某某与葛某某的婚姻无效。(2)收缴某某区人民政府xxxx字第xxxx号成婚证。
律师说法: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效能怎么?
婚姻效能是指因婚姻联系的建立而发生的各种法令结果。现在,婚姻效能具有有用、无效和可吊销之分。其间,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两边不具法定成婚条件或没有实施法定成婚程序而订立的婚姻,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法令效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则,婚姻无效的景象包含:(一)重婚的;(二)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其间,第二种景象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则,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制止婚配。”由此可知,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是法令清晰制止的,应归于无效婚姻。
二、成婚的法定条件
成婚条件是指法令规则的关于成婚当事人自身及两边之间的联系有必要契合的条件,包含成婚有必要是男女两边彻底自愿;成婚年纪,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契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未经治好或患其他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疾病的,制止成婚。
我国婚姻法关于成婚的法定条件,有必备条件和制止条件两个方面:
(1)成婚的必备条件有:
①男女两边彻底自愿。新婚姻法规则,“成婚有必要男女两边彻底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这是婚姻自由准则在成婚问题上的详细 体现。男女两边彻底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两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自己自愿,而不是必经爸爸妈妈或第三人的赞同;男女两边彻底自愿,而不是牵强赞同。
②到达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令 规则的答应成婚的最低年纪。新婚姻法规则,“成婚年纪,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今世外国的立法比较, 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议的。男女 两边当事人到达法定婚龄后,有决议自己是否成婚和何时成婚的权力,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 姻法实施的是倡议晚婚的允婚制。
③契合一夫一妻制准则。依据一夫一妻制准则,请求成婚的两边当事人需原爱人,只能是未婚者, 或许丧偶、离婚者。违背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令效能。
(2)成婚的制止条件。新婚姻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 的,制止成婚:
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②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男女两边彻底自愿,是指是否成婚、与谁成婚、怎么成婚完结由男女两边在合法的前提下依据自己的毅力决议,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在这里要正确区分爸爸妈妈亲朋的主张与干与,男女两边彻底自愿并不是不要听取爸爸妈妈亲朋仁慈的主张,当然做爸爸妈妈的以“隔绝爸爸妈妈子女联系”、不供给财力支撑等为手法强行干涉是不应该的,也是无效的。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婚姻效能胶葛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效能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回答,婚姻法规则,具有三代以内旁亲联系的男女是不能成婚的,就算成婚了婚姻也是无效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