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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数额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17:33

养老保险交纳:单位份额: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个人8%。个别劳动者(包含个别工商户和自在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养老保险新方针下降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备受社会各界重视的城乡养老保险准则搬运接续问题,在四川省有了实质性的处理效果。2013年11月13日,省人社厅向媒体通报从11月1日起实施的全省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新方针时,介绍了其间最受重视的一点:参与新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只需还没有收取养老金,都能够自在搬运接续。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养老保险新方针是在调研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保法》和省政府《关于2013年推动统筹城乡开展作业的定见》,经省政府赞同拟定。这些新政的出台,旨在加速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准则,逐步推动四川省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系统建造。
据介绍,现行的养老保险首要包含企业员工养老保险、新农保、城居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养老保险新方针不只清晰能够彼此搬运接续,而且清晰了搬运接续的规范。”该负责人说。
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未到达收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向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搬运联接时,除履行将来国家统一方针外,可按搬运联接时当年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个别参保人员的缴费规范,一次性交纳不超越原正常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新方针的打破之处还在于,打破了以往参保企业员工需乡镇员工的身份和城市户口中的户籍约束,将以往只要乡镇员工才有资历参与的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参保规模扩展:无论是乡镇户口仍是农村户口,只需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敏工作人员,均可自愿请求参与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
此外,养老保险新方针为了减轻企业担负,鼓舞和支撑小微企业开展,新政还规则从2014年1月1日起,大幅度下降参与全省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别人员的缴费基数下限。
为显示准则公正,养老保险新方针还清晰:参与四川省企业员工养老保险,但未到达收取根本养老金条件的在职员工和个别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者,由社保组织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贮存额的过渡方法。本年国家统一规则出台后,再按国家统一规则详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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