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修订拟扩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6 07:47听讼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毛晓梅、吴晶晶)依照现行稳妥法规则,稳妥公司的事务范围仅限于财产稳妥、人身稳妥及其再稳妥事务。稳妥公司还制止树立稳妥业以外的企业。鉴于现在这些规则已不习惯稳妥业开展和国家养老、医疗及金融体制变革的需求,稳妥法修订草案拟扩展稳妥公司运营范围,为“金融混业”留出开展空间。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2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对稳妥法修订草案作说明时表明,当时,跟着国家失地农民养老稳妥、企业年金、新型农村协作医疗准则等不断完善,稳妥公司参加进了相关变革试点工作。实践中呈现的稳妥公司企业年金信任办理事务、第三方办理型健康稳妥事务等,尚未在现行稳妥法中规则。一起,跟着国家稳步推动金融业归纳运营试点,金融职业之间互相浸透与协作也在逐步加强,一些金融集团经过子公司完成了银行、证券、稳妥的归纳运营。对此,均需求在法律上留出开展的空间。
吴定富介绍,此次稳妥法修订草案学习我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国外有关立法例,授权国务院稳妥监管组织依据社会经济和稳妥职业开展的实际需求,核定稳妥公司从事养老金办理等“与稳妥有关的其他事务”。
据介绍,修订草案遵循金融分业运营、分业办理的既定方针,但也注明“国家还有规则的在外”。一起,删去了现行稳妥法关于“稳妥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树立证券运营组织,不得用于树立稳妥业以外的企业”的规则。草案还特别提出,三大金融监管组织和央行之间应当树立监管信息同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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