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驰名商标的认定要考虑哪些因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18:35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则,确定著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要素:
(一)相关大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运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舆规模;
(四)该商标作为著名商标受维护的记载;
(五)该商标著名的其他要素。
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在确定著名商标时,应当归纳考虑以上各项要素,但不以该商标有必要满意该条规则的悉数要素为条件。
相应的,以下资料能够作为证明商标著名的依据资料:
(一)证明相关大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资料;
(二)证明该商标运用持续时间的有关资料,包含该商标运用、注册的前史和规模的有关资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舆规模的有关资料,包含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法、地域规模、宣传媒体的品种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资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著名商标受维护记载的有关资料,包含该商标曾在我国或许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著名商标受维护的有关资料;
(五)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依据资料,包含运用该商标的首要产品近三年的产值、出售量、出售收入、利税、出售区域等有关资料。
那么,对著名商标的界说应该该怎么界定呢?《著名商标确定和维护规则》中指出著名商标便是指在我国为相关大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名誉的商标。相关大众包含与运用商标所标明的某类产品或许服务有关的顾客,出产商标所标明的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途径中所触及的出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需求留意的是,不只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有权确定著名商标,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子中,依据当事人的恳求和案子的具体情况,也能够对触及的注册商标是否著名依法作出确定。法院确定著名商标的,应当按照以上确定著名商标的五个要素进行。当事人对从前被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或许人民法院确定的著名商标恳求维护的,对方当事人对触及的商标著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检查。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确定著名商标的五个要素进行检查。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