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住房公积金转移有哪些手续需要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9 07:41陕西住宅公积金搬运处理手续
员工发作以下状况应处理住宅公积金的搬运:调集、辞去职务、解雇、解聘买断工龄等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员工发作上述作业变化,缴存单位应先在我中心处理该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然后依据不同状况处理搬运等相关手续。
(一)员工因作业变化处理搬运手续的,须供给下列材料,到管理中心处理审阅和住宅公积金个人账户悉数金额的搬运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住宅公积金搬运通知书》;
2、调入单位接纳函或签定的用工合同;
3、转入管理中心出具的《住宅公积金搬运接纳函》,接纳函上需注明转入单位称号、单位公积金账号;员工名字、身份证号码、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管理中心的开户称号、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并由转入管理中心盖章。为保证转入资金账号的准确无误,《搬运接纳函》一概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若转入、转出单位都在我中心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则不需求供给《住宅公积金搬运接纳函》。
4、搬运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员工辞去职务、解雇、解聘后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也未再工作或再工作单位暂未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其住宅公积金存储余额随个人的人事档案,由原作业单位或代管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并处理相应的住宅公积金封存、搬运手续。
(三)员工户籍不在本市又不预备在本市再工作,员工户籍所在地无接纳单位,不能处理搬运手续的,可处理销户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