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手续有了孩子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4 05:18我是成都市三圣乡农业户口,我在还有一个月满18周岁时生了一个女儿.我已于本年三月份到达法定成婚年龄并已处理成婚手续,现要将小孩户口上到三圣乡,但我不知国家对这种状况有些什么规则?会不会罚款?假如要需求多少?
听讼网律师:
假如孩子出世时未成婚,应交纳社会抚养费(罚款)。
弥补内容:
一、社会抚养费的概念: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理自然资源的使用和保护环境,恰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作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归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色。2002年,在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则,授权省级政府确认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范,并把直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力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截止2013年12月底,已有24省份公开了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超越200亿元。2014年11月27日第12届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行局局长黄细花等六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宣布主张书,主张撤销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性质:
应当清晰其不是一种行政处分,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一些干部、大众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知道不清晰,首要是因为咱们在对待超生者采纳经济制裁上有一个改变进程。可以说社会抚养费是从曩昔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化而来的。
在展开计划生育作业之初,各地对超计划生育的人多是给予罚款处分,1994年今后,连续把罚款改为了收费,1996年《行政处分法》出台后,进一步清晰关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3月,中心8号文件清晰规则实施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准则。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把“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本法规则的社会抚养费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是处分,但具有必定的补偿和强制效果。因而该条第2款规则,“未在规则的期限内足额交纳应当交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加收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