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06:07摘 要:强奸罪是一种严峻侵略妇女人身权利,损坏社会治安次序违法。发率较高,社会危害性也很严峻。该文中笔者将对强奸罪构成要件的四个方面逐个细细剖析研讨,以期对强奸罪有全面、更深化的知道。
关键词:强奸罪;违法主体;违法客体;片面方面;客观方面
我国刑法第236条对强奸罪作了规则,它是指以暴力,钳制或许其它手法,违反妇女毅力,强行与其发作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有以下法定加剧情节:奸污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分;强奸妇女,奸污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污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逝世或许形成其他严峻后果的。其间对奸污幼女的行为,曩昔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独自以奸污幼女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认罪名的补充规则》中撤销奸污幼女罪,将罪名一致为强奸罪。探其本质,究其根源。要全面、深化地研讨剖析一个罪,有必要全面、深化地从其构成要件上去探求。
1.违法主体
依据刑法第14条的规则,年满14岁具有责任能力的男人能够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一般以为,妇女不能独立构成强奸罪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