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责任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19:09
很多人或许还不太了解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补偿,因而,本篇文章首要例举了一个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补偿责任事例来协助你们加深了解。假如你也有这方面的疑问,那么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上诉人(一审原告):张XX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Z市卫生局
原告张XX于2005年4月向被告Z市卫生局投诉,要求查办Z市公民政府机关门诊部超规模运营、该门诊部医师朱XX开出假病历、假医治单等问题,被告别离作了佛卫函2005(89)号《关于投诉市机关门诊部有关问题的答复函》、佛卫函2005(91)号《关于佛信督[2005]10136号大众来信的复函》、佛卫函2005(116)《关于所谓“假病历”与“假医治单”问题的答复函》以及《关于张XX女士来信的答复函》的书面答复。原告于2006年1月9日向Z市公民政府对被告行政不作为恳求行政复议,该府于2006年4月27日作出《行政复议停止通知书》,包括如下内容:“……依据《医疗机构办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则,市卫生局具有对Z市规模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办理的行政功能。但这不同于区卫生局对统辖规模内的医疗机构享有的直接办理的责任。由于机关门诊部是T卫生局同意挂号的医疗机构,本案中你明确提出要求对机关门诊部及朱XX医师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这归于T卫生局的详细行政办理功能,而不是市卫生局的直接办理功能。对投诉事项进行全面查询并将查询成果回复投诉人归于市卫生局作为Z市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办理责任。本案中你几回向市卫生局投诉机关门诊部存在超规模运营及朱XX医师存在写假病历、假医治单做伪证和超规模执业的行为后,市卫生局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查询,以为没有发现机关门诊部和朱医师存在显着的违法现实,并将查询成果构成书面意见对你进行了回复。……你对市卫生局的答复成果不满意仅仅对市卫生局‘作为’成果的一种片面点评,不能否定卫生局已实行了作为责任。……依据《广东省行政复议作业规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本府决议停止本行政复议”。被告在原告申述之前未作出处理决议。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XX的诉讼恳求,上诉人张XX不服原判,提起上诉称:被上诉人Z市卫生局尽管对上诉人所投诉的事项不具有统辖权,但其因而而产生了在收到上诉人的投诉事项后依照《卫生行政处分程序》第九条的规则及时移交给有统辖权的Z市T卫生局的衍生责任。但在被上诉人受理投诉后一年多从未奉告上诉人其不是直接的主管机关,也未奉告上诉人应向Z市T卫生局进行投诉,其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一审法院只依据被上诉人不具有直接处分权的作为责任而确定其不构成行政不作为,但疏忽了被上诉人在不具有统辖权时负有的移交责任。故恳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承认被上诉人构成行政不作为,并补偿上诉人打印费、复印费、邮寄费524.90元,精力丢失费500元。
被上诉人Z市卫生局在二审期间未作辩论。
争议焦点
被告Z市卫生局对原告张XX的投诉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
法理剖析
本案系行政相对人以为市卫生局关于自己的投诉存在不作为行为而诉至法院的行政胶葛,法庭审理首要环绕着被告Z市卫生局对原告张XX的投诉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的判别而打开,因而在剖析该案子时也需求环绕这一中心来整理头绪:
法令断定:行政不作为的意义及条件以及国家补偿的相关规则。
所谓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作业人员有活跃施行行政行为的责任和责任,应当实行而未实行或延迟实行其法定责任的状况。
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契合条件的恳求,行政机关依法应该施行某种行为或实行某种法定责任,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回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沉违法”行为。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回绝实行、不予答复、延迟实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相同,都将或许侵略或危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补偿,又称国家侵权危害补偿,是由国家关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形成的危害结果承当补偿责任的活动。我国的《国家补偿法》规则了行政补偿和刑事补偿两种国家补偿。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作业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略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形成危害的,由国家承当补偿责任的补偿。刑事补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补偿。
在本案中被告Z市卫生局对原告张XX的投诉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张XX在函件里提出了Z市公民政府机关门诊部存在医治活动超出挂号规模、该门诊部医师朱XX超规模执业以及开具假病历、假医治单以及要求被上诉人查办门诊部的医治活动超出挂号规模的问题。Z市卫生局有责任进行全面答复,这是其行政责任所在。而Z市卫生局的答复函只对其间两个问题进行了答复,归于不完全实行法定责任,即对没有答复的部分不作为。
本案上诉人的补偿恳求能否建立的断定。本案归于行政补偿的领域,依据我国国家补偿法的规则,只要在行政行为(一般是作为)侵害了相关人的利益,并且形成了直接丢失,才构成行政补偿的条件。并且补偿一般是根据直接丢失,补偿的方法是经济补偿和消除声誉影响,不包括精力危害补偿。Z市卫生局的答复行为并未给张XX带来直接的、经济方面的危害,不构成国家补偿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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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一审原告):张XX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Z市卫生局
原告张XX于2005年4月向被告Z市卫生局投诉,要求查办Z市公民政府机关门诊部超规模运营、该门诊部医师朱XX开出假病历、假医治单等问题,被告别离作了佛卫函2005(89)号《关于投诉市机关门诊部有关问题的答复函》、佛卫函2005(91)号《关于佛信督[2005]10136号大众来信的复函》、佛卫函2005(116)《关于所谓“假病历”与“假医治单”问题的答复函》以及《关于张XX女士来信的答复函》的书面答复。原告于2006年1月9日向Z市公民政府对被告行政不作为恳求行政复议,该府于2006年4月27日作出《行政复议停止通知书》,包括如下内容:“……依据《医疗机构办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则,市卫生局具有对Z市规模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办理的行政功能。但这不同于区卫生局对统辖规模内的医疗机构享有的直接办理的责任。由于机关门诊部是T卫生局同意挂号的医疗机构,本案中你明确提出要求对机关门诊部及朱XX医师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这归于T卫生局的详细行政办理功能,而不是市卫生局的直接办理功能。对投诉事项进行全面查询并将查询成果回复投诉人归于市卫生局作为Z市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办理责任。本案中你几回向市卫生局投诉机关门诊部存在超规模运营及朱XX医师存在写假病历、假医治单做伪证和超规模执业的行为后,市卫生局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查询,以为没有发现机关门诊部和朱医师存在显着的违法现实,并将查询成果构成书面意见对你进行了回复。……你对市卫生局的答复成果不满意仅仅对市卫生局‘作为’成果的一种片面点评,不能否定卫生局已实行了作为责任。……依据《广东省行政复议作业规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本府决议停止本行政复议”。被告在原告申述之前未作出处理决议。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XX的诉讼恳求,上诉人张XX不服原判,提起上诉称:被上诉人Z市卫生局尽管对上诉人所投诉的事项不具有统辖权,但其因而而产生了在收到上诉人的投诉事项后依照《卫生行政处分程序》第九条的规则及时移交给有统辖权的Z市T卫生局的衍生责任。但在被上诉人受理投诉后一年多从未奉告上诉人其不是直接的主管机关,也未奉告上诉人应向Z市T卫生局进行投诉,其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一审法院只依据被上诉人不具有直接处分权的作为责任而确定其不构成行政不作为,但疏忽了被上诉人在不具有统辖权时负有的移交责任。故恳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承认被上诉人构成行政不作为,并补偿上诉人打印费、复印费、邮寄费524.90元,精力丢失费500元。
被上诉人Z市卫生局在二审期间未作辩论。
争议焦点
被告Z市卫生局对原告张XX的投诉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
法理剖析
本案系行政相对人以为市卫生局关于自己的投诉存在不作为行为而诉至法院的行政胶葛,法庭审理首要环绕着被告Z市卫生局对原告张XX的投诉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的判别而打开,因而在剖析该案子时也需求环绕这一中心来整理头绪:
法令断定:行政不作为的意义及条件以及国家补偿的相关规则。
所谓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作业人员有活跃施行行政行为的责任和责任,应当实行而未实行或延迟实行其法定责任的状况。
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契合条件的恳求,行政机关依法应该施行某种行为或实行某种法定责任,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回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沉违法”行为。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回绝实行、不予答复、延迟实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相同,都将或许侵略或危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补偿,又称国家侵权危害补偿,是由国家关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形成的危害结果承当补偿责任的活动。我国的《国家补偿法》规则了行政补偿和刑事补偿两种国家补偿。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作业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略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形成危害的,由国家承当补偿责任的补偿。刑事补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补偿。
在本案中被告Z市卫生局对原告张XX的投诉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张XX在函件里提出了Z市公民政府机关门诊部存在医治活动超出挂号规模、该门诊部医师朱XX超规模执业以及开具假病历、假医治单以及要求被上诉人查办门诊部的医治活动超出挂号规模的问题。Z市卫生局有责任进行全面答复,这是其行政责任所在。而Z市卫生局的答复函只对其间两个问题进行了答复,归于不完全实行法定责任,即对没有答复的部分不作为。
本案上诉人的补偿恳求能否建立的断定。本案归于行政补偿的领域,依据我国国家补偿法的规则,只要在行政行为(一般是作为)侵害了相关人的利益,并且形成了直接丢失,才构成行政补偿的条件。并且补偿一般是根据直接丢失,补偿的方法是经济补偿和消除声誉影响,不包括精力危害补偿。Z市卫生局的答复行为并未给张XX带来直接的、经济方面的危害,不构成国家补偿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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