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哪种情况劳动监察不受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7 01:48咱们都知道劳作者和用人单位都是有相关的劳作督查部分进行处理的,假如两边之间呈现了胶葛之后也能够找劳作保证督查部分进行处理。那么,法令规则哪种状况劳作督查不受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按照《法令》的规则,以下几种状况不属于劳作督查部分受理:
1、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补偿金发作争议的事项。用人单位违背劳作保证法令、法规不付出补偿金,或许对劳作者形成危害依法应当给予补偿的,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发作争议,按照国家有关劳作争议的规则处理。如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因免除劳作合同,两边对经济补偿未达成协议,应经过请求劳作裁定处理。对此胶葛,劳作保证督查部分不予受理。
2、现已按照劳作争议处理或现已提起诉讼的事项。对应当经过劳作争议处理程序处理的事项,或许现已按照劳作争议处理程序请求调停、裁定、提起诉讼的事项,劳作保证部分应当奉告投诉人按照劳作争议处理或许诉讼程序处理。如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劳作者现已请求劳作裁定委员会裁定,就不能再向劳作保证督查部分投诉告发要求查办。
3、有关劳作安全卫生监督查看的事项。劳作安全卫生的监督查看,由卫生部分、安全出产监督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处理部分等有关部分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履行。例如用人单位违背职业病防治法对劳作者未采纳卫生防护办法,应当由卫生监督部分责令改正或处分。对此,劳作保证督查部分无权统辖。
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现已超越2年。用人单位违背劳作保证法令、法规或许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作保证部分发现,也未被告发、投诉的,劳作保证部分不再查办。违法行为有接连或许持续状况的,自行为停止之日起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