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答案解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16:43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民法是历年司法考试的要点,小编为我们整理了部分民法经典考点及解析,期望我们2014年司法考试顺畅通关!
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要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兹有四个案例:
①张某驾车违章发作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
②唐某参加王某安排的自助爬山活动因雪崩逝世;
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
④何某心境欠好邀老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
依据公正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则,下列哪一观念能够建立?( )(2013-3-1)
A.①张某与李某未构成民事法令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当补偿职责,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妥
B.②唐某应自担危险,如让王某承当补偿职责,有违公正
C.③吴某有完善意思才能,其自担丢失,对错清楚
D.④何某虽有招集但未劝酒,无需承当职责,方能统筹法理与道理
【答案】B
【解析】本题查核善意施惠、意思表明、民事法令关系。
案例一中张某让李某搭乘虽未构成民事法令关系,归于善意施惠,但开车过程中应当尽到一般的留意职责,违章驾车导致李某残疾,存在片面差错,导致侵权,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因而A选项差错;法令|敎育网编辑整理
案例二中唐某参加王某安排的自助爬山活动,是一种自愿参加的活动,并且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逝世,应当危险自傲。因而B选项正确。
案例三中吴某虽然有完好的意思才能,但与之打赌的对方当事人也应当预见到举物过重或许导致吴某受伤,对吴某的受伤存在必定差错,应当承当相应的职责。因而C选项差错。
案例四中何某虽未劝酒,但知道郑某畅饮后依然让其驾车,对郑某的危害存在必定差错,应当承当相应的职责,因而D选项差错。
2.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3-2)
A.甲托付医院照顾其患精神病的爱人乙,医院是托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悉数搬运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认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作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答案】A
【解析】本题查核监护准则。《民通定见》第二十二条规则,“监护人能够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许悉数托付给别人。”A选项中甲托付医院照顾其患有精神病的爱人乙,医院承受托付,是托付监护人,正确。B选项中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监护职责依然归于甲,并没有搬运给幼儿园,《民通定见》第一百六十条规则,“在幼儿园、校园日子、学习的无民事行为才能人或许在精神病院医治的精神病人,遭到损伤或许给别人形成危害,单位有差错的,能够责令这些单位恰当给予补偿。”可见,幼儿园仅仅在差错的范围内承当职责,监护职责并没有彻底搬运给幼儿园,因而B选项差错。《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则,“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许没有监护才能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才能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定。”C选项中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甲依然是乙的监护人,乙的爷爷无权要求法院确认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因而C选项差错。法令|敎育网编辑整理《民通定见》第21条规则,“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日子的一方无权撤销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D选项中甲乙离婚后依然都是丙的监护人,并不由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指定,仅仅离婚时应由法院判定谁与丙共同日子的问题,因而D选项差错。
3.下列哪一景象下,甲对乙不构成钳制?( )(2013-3-3)
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告发乙违法。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违法
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告发乙违法。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违法
C.甲说,如不购甲行将作废的轿车,将揭露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D.甲说,如不补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告发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获得医疗费和慰问金
【答案】D
【解析】本题查核钳制的构成。所谓钳制,是指为到达不合法意图,选用某种办法形成别人精神上的巨大压力或直接对别人肉体施加暴力的行为。其中心在于“不合法意图”。A、B、C选项中,甲均有不合法意图,从事甲所要求的行为并非乙的职责,都构成钳制;而D选项乙补偿撞伤甲的医疗费是法令规则有必要承当的职责,甲并没有不合法意图,不构成钳制,因而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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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要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兹有四个案例:
①张某驾车违章发作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
②唐某参加王某安排的自助爬山活动因雪崩逝世;
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
④何某心境欠好邀老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
依据公正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则,下列哪一观念能够建立?( )(2013-3-1)
A.①张某与李某未构成民事法令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当补偿职责,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妥
B.②唐某应自担危险,如让王某承当补偿职责,有违公正
C.③吴某有完善意思才能,其自担丢失,对错清楚
D.④何某虽有招集但未劝酒,无需承当职责,方能统筹法理与道理
【答案】B
【解析】本题查核善意施惠、意思表明、民事法令关系。
案例一中张某让李某搭乘虽未构成民事法令关系,归于善意施惠,但开车过程中应当尽到一般的留意职责,违章驾车导致李某残疾,存在片面差错,导致侵权,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因而A选项差错;法令|敎育网编辑整理
案例二中唐某参加王某安排的自助爬山活动,是一种自愿参加的活动,并且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逝世,应当危险自傲。因而B选项正确。
案例三中吴某虽然有完好的意思才能,但与之打赌的对方当事人也应当预见到举物过重或许导致吴某受伤,对吴某的受伤存在必定差错,应当承当相应的职责。因而C选项差错。
案例四中何某虽未劝酒,但知道郑某畅饮后依然让其驾车,对郑某的危害存在必定差错,应当承当相应的职责,因而D选项差错。
2.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3-2)
A.甲托付医院照顾其患精神病的爱人乙,医院是托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悉数搬运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认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作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答案】A
【解析】本题查核监护准则。《民通定见》第二十二条规则,“监护人能够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许悉数托付给别人。”A选项中甲托付医院照顾其患有精神病的爱人乙,医院承受托付,是托付监护人,正确。B选项中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监护职责依然归于甲,并没有搬运给幼儿园,《民通定见》第一百六十条规则,“在幼儿园、校园日子、学习的无民事行为才能人或许在精神病院医治的精神病人,遭到损伤或许给别人形成危害,单位有差错的,能够责令这些单位恰当给予补偿。”可见,幼儿园仅仅在差错的范围内承当职责,监护职责并没有彻底搬运给幼儿园,因而B选项差错。《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则,“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许没有监护才能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才能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定。”C选项中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甲依然是乙的监护人,乙的爷爷无权要求法院确认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因而C选项差错。法令|敎育网编辑整理《民通定见》第21条规则,“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日子的一方无权撤销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D选项中甲乙离婚后依然都是丙的监护人,并不由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指定,仅仅离婚时应由法院判定谁与丙共同日子的问题,因而D选项差错。
3.下列哪一景象下,甲对乙不构成钳制?( )(2013-3-3)
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告发乙违法。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违法
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告发乙违法。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违法
C.甲说,如不购甲行将作废的轿车,将揭露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D.甲说,如不补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告发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获得医疗费和慰问金
【答案】D
【解析】本题查核钳制的构成。所谓钳制,是指为到达不合法意图,选用某种办法形成别人精神上的巨大压力或直接对别人肉体施加暴力的行为。其中心在于“不合法意图”。A、B、C选项中,甲均有不合法意图,从事甲所要求的行为并非乙的职责,都构成钳制;而D选项乙补偿撞伤甲的医疗费是法令规则有必要承当的职责,甲并没有不合法意图,不构成钳制,因而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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