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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者能否以变性为由,可否主张婚姻关系自行终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1 11:10
变性者能否以变性为由,可否建议婚姻关系自行停止?
婚姻非经法定程序,即不通过民政部门的离婚挂号或者是人民法院的离婚收效判定,当事人以及其他任何人不能强制免除,也不因其他任何原因主动免除。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免除只要两种原因:一是爱人逝世,一是离婚。爱人变性并不导致婚姻关系天然免除。
一方变性后婚姻关系怎么免除,《婚姻法》及相关法规对该问题没有直接或直接的规则。但民政部《关于婚姻当事人一方变性后怎么免除婚姻关系问题的答复》中指出:婚姻当事人一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变性并处理了异性合法身份证后,原结婚挂号合法有用,当事人要求吊销婚姻关系的恳求不予支撑,假如两边对产业问题没有争议,挂号机关能够参照协议离婚处理,离婚的效能自婚姻关系免除之日算起;两边因产业切割申述至法院的,法院在免除婚姻关系的一起同时处理产业问题。
民政部《关于婚姻当事人一方变性后怎么免除婚姻关系问题的答复》是民政部对处理变性者离婚这一具体问题提出的指导性定见,尽管从效能上讲它不是法院审判的法律依据,但这种规范性文件是由国家最高的民政部门下达的,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行性。由此可见,老公变性后仍然要处理离婚。无论是任何一方申述离婚,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判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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