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数等内容发生争议的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18:52
合同是对两边当事人权力责任的约好,假如合同现已收效的,两边当事人是需求依照合同约好的内容实行责任的。可是或许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两边当事人的了解存在争议。那么,合同收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数等内容发作争议的怎么办呢?听讼网小编立刻为您答疑解惑。
合同收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数等内容发作争议的怎么办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两边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联系的协议。依法建立的合同,受法令保护。广义合同指全部法令部分中确认权力、责任联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全部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联系的协议。依法建立的合同,受法令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力责任联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联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令的规则。
依据<合同法>第62条、第63条的规则,合同收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许酬劳、实行地址等内容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能够协议弥补;不能达到弥补协议的,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许买卖习气进行。具体情况分为以下6类: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依照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实行;没有国家规范、行业规范的,依照一般规范或许契合合同意图的特定规范实行;
(2)价款或许酬劳不明确的,依照缔结合一起实行地的市场价格实行。实行国家定价或许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好的交给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依照交给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给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依照原价格实行;价格下降时,依照新价格实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许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依照新价格实行;价格下降时,依照原价格实行。
(3)实行地址不明确,给付钱银的,在承受钱银一方所在地实行;交给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实行;其他标的,在实行责任一方所在地实行;
(4)实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能够随时实行,债务人也能够随时要求实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实行方法不明确的,依照有利于完成合同意图的方法实行;
(6)实行费用的担负不明确的,由实行责任一方担负。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