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
资讯
>
正文
生理缺陷是否是离婚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07:44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点是否能够离婚?
《
婚姻
法》没有规则生理有缺点的人禁绝成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间一部分的内容。假如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缺点不能生性行为,而其它如性情,志向都很志同道合,自愿结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顾,法令仍维护这种
婚姻关系
。可是,成婚时不知对方有生理缺点,并且通过医治无效,导致感情破裂的,自己坚决要离婚,经调停无效,能够由人民法院判定离婚,这是契合《婚姻法》关于感情破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法令规则的。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Copyright ©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