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3 19: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四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搬运产业、逃匿等办法躲避付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许有才能付出而不付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付出仍不付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形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有前两款行为,没有形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付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当相应补偿职责的,能够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认罪名的弥补规则(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则,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认罪名的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则的违法的罪名的定见》作如下弥补、修正:
第276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拒不付出劳动报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