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全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1 03:50
因为我国城市化的开展,越来越多老房子被拆迁,新的房子修建工程也在川流不息的进行着。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我国公布了一系列工程施工办理办法,今日听讼网小编主要为咱们介绍的是房子修建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理办法全文,咱们一起来看看。
房子修建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子修建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办理,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造工程质量办理条例》的有关规则,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子修建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子修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要害部位、要害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进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则的房子修建工程的要害部位、要害工序,在根底工程方面包含: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接连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结构处理,钢结构装置;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含:梁柱节点钢筋荫蔽进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装置,钢结构装置,网架结构装置,索膜装置。
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拟定旁站监理计划,清晰旁站监理的规模、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计划应当送建造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托付的工程质量监督组织。
第四条施工企业依据监理企业拟定的旁站监理计划,在需求实施旁站监理的要害部位、要害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组织。项目监理组织应当组织旁站监理人员依照旁站监理计划实施旁站监理。
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担任详细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查看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别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修建材料预备状况;
(二)在现场跟班监督要害部位、要害工序的施工履行施工计划以及工程建造强制性规范状况;
(三)核对出场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设备和产品混凝土的质量查验陈述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查验或许托付具有资历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四)做好旁站监理记载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材料。
第七条旁站监理人员应当仔细履行职责,对需求实施旁站监理的要害部位、要害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进程中呈现的质量问题,照实精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载。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载(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背工程建造强制性规范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当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现已或许或许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许总监理工程师陈述,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部分暂停施工指令或许采纳其他应急办法。
第九条旁站监理记载是监理工程师或许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关于需求旁站监理的要害部位、要害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许没有旁站监理记载的,监理工程师或许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检验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载存档备检。
第十条关于依照本办法规则的要害部位、要害工序实施旁站监理的,建造单位应当严厉依照国家规则的监理取费规范履行;关于超出本办法规则的规模,建造单位要求监理企业实施旁站监理的,建造单位应当另行付出监理费用,详细费用规范由建造单位与监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好。
第十一条建造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旁站监理的监督查看,关于不依照本办法实施旁站监理的监理企业和有关监理人员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并作为不良记载载入该企业和有关人员的信誉档案;情节严重的,在资质年检时应定为不合格,并依照下一个资质等级从头核定其资质等级;关于不依照本办法实施旁站监理而发作工程质量事故的,除依法对有关职责单位进行处分外,还要依法追究监理企业和有关监理人员的相应职责。
第十二条其他工程的施工旁站监理,能够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房子修建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子修建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办理,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造工程质量办理条例》的有关规则,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子修建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子修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要害部位、要害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进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则的房子修建工程的要害部位、要害工序,在根底工程方面包含: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接连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结构处理,钢结构装置;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含:梁柱节点钢筋荫蔽进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装置,钢结构装置,网架结构装置,索膜装置。
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拟定旁站监理计划,清晰旁站监理的规模、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计划应当送建造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托付的工程质量监督组织。
第四条施工企业依据监理企业拟定的旁站监理计划,在需求实施旁站监理的要害部位、要害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组织。项目监理组织应当组织旁站监理人员依照旁站监理计划实施旁站监理。
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担任详细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查看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别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修建材料预备状况;
(二)在现场跟班监督要害部位、要害工序的施工履行施工计划以及工程建造强制性规范状况;
(三)核对出场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设备和产品混凝土的质量查验陈述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查验或许托付具有资历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四)做好旁站监理记载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材料。
第七条旁站监理人员应当仔细履行职责,对需求实施旁站监理的要害部位、要害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进程中呈现的质量问题,照实精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载。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载(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背工程建造强制性规范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当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现已或许或许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许总监理工程师陈述,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部分暂停施工指令或许采纳其他应急办法。
第九条旁站监理记载是监理工程师或许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关于需求旁站监理的要害部位、要害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许没有旁站监理记载的,监理工程师或许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检验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载存档备检。
第十条关于依照本办法规则的要害部位、要害工序实施旁站监理的,建造单位应当严厉依照国家规则的监理取费规范履行;关于超出本办法规则的规模,建造单位要求监理企业实施旁站监理的,建造单位应当另行付出监理费用,详细费用规范由建造单位与监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好。
第十一条建造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旁站监理的监督查看,关于不依照本办法实施旁站监理的监理企业和有关监理人员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并作为不良记载载入该企业和有关人员的信誉档案;情节严重的,在资质年检时应定为不合格,并依照下一个资质等级从头核定其资质等级;关于不依照本办法实施旁站监理而发作工程质量事故的,除依法对有关职责单位进行处分外,还要依法追究监理企业和有关监理人员的相应职责。
第十二条其他工程的施工旁站监理,能够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