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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擅自拉私活 公司索赔30余万上海律师许斌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23:18

职工利用作业之便接私活,日前,担任出售代表的于某被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于某退回从入职以来的一切奖金22500元,并付出保密和竞业赔偿金288000元。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某制作公司诉称,被告于某于2010年8月16日入职他公司,担任出售代表职务。在职期间,被告不安于本职作业,常常利用作业之便做私单,向竞争对手泄漏商业秘要,导致公司在屡次出售中招标未中。离职后被告私行将公司为其装备的电脑、相机、手机、移动硬盘、读卡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随意带走。公司曾提起裁定要求被告返还公司文件、设备,处理交代作业手续,付出竞业赔偿金等,但未获支撑。公司不服判决,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回从入职以来的一切奖金合计22500元,偿还办公设备、文件材料、在职期间的告贷5000元,并付出保密和竞业赔偿金288000元。
   被告于某辩称,他在原告公司作业期间尽职尽责,退回奖金没有任何根据。两边从未签定竞业协议,且他从未向外泄密,未拿走公司文件及设备,底子没有泄密和违背竞业禁止条款景象,故恳求驳回原告诉讼恳求。
   据悉,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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