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税收减免有哪些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05:51企业请求税收减免程序
1.具有县级以上劳作保证部分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下岗赋闲人员确认证明》及加盖劳作保证部分确认戳记的《持〈再作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订(实践)作业时刻表》的企业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减免税,并同时报送下列资料:
(1)减免税请求表;
(2)《企业实体吸纳下岗赋闲人员确认证明》及其附表;
(3)《再作业优惠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县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按财税〔2005〕186号文件规则条件审阅无误的,按下列方法确认减免税:
(1)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均由当地税务局征管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在批阅时按劳作保证部分确认的企业吸纳人数和签定的劳作合同时刻预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在预核定减免税总额内每月顺次预减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实践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小于预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践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为限;实践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大于预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预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
年度终了,假如实践减免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小于预核定的减免税总额,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缺乏的,不再结转今后年度扣减。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照财税〔2005〕186号文件第一条规则,预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预核定减免税总额=∑每名下岗赋闲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预订作业月份/12×定额
企业自吸纳下岗赋闲人员的次月起享用税收优惠政策。
(2)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与企业所得税分属国家税务局和当地税务局征管的,一致由企业所在地主管当地税务局按前款规则的方法预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并将核定成果通报当地国家税务局。年度内先由主管当地税务局在核定的减免总额内每月顺次预减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假如企业实践减免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的,县级当地税务局要在次年1月底之前将企业实践减免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和剩下额度等信息交流给同级国家税务局,剩下额度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企业所得税减免程序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缺乏的,不再结转今后年度扣减。
各级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要依据上述精力,结合本地区实践状况,从便利纳税人的视点,建立健全作业协作、信息交流准则,切实履行好再作业税收政策。
3.企业在确认或年度查看合格后,年度终了前招用下岗赋闲人员发生改变的,企业应当在人员改变次月依照本告诉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则请求确认。对人员变化较大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按前两款的规则调整一次预核定,详细方法由省级税务机关拟定。
企业应当于次年1月10日前依照本告诉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则和劳作保证部分出具的《持〈再作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订(实践)作业时刻表》弥补请求减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照告诉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则从头核定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税务机关依据企业实践减免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的状况,为企业处理减免企业所得税或追缴多减免的税款。
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的计算公式为: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每名下岗赋闲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实践作业月份/12×定额。
4.第二年及今后年度以当年新招用人员、原招用人员及其作业时刻按上述程序和方法履行。每名下岗赋闲人员享用税收政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越3年。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过主辅别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顿本企业充裕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以下简称“经济实体”)的确认、审阅程序依照财税〔2005〕186号文件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 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关于促进下岗赋闲人员再作业税收政策详细施行定见的告诉》(国税发〔2002〕160号)第五条的有关规则履行。其间企业确认的主管部分为财政部分、国有资产监督办理部分(经贸部分)和劳作保证部分。
三、下岗赋闲人员从事个体运营的,收取税务登记证后,可持下列资料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请求减免税:
(一)减免税请求;
(二)《再作业优惠证》;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供给的其他资料。
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依照财税〔2005〕186号文件第二条规则的条件审阅赞同的,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顺次减免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的实践运营期缺乏一年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以实践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践运营月数
纳税人实践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年度减免税限额的,以实践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额为限;实践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年度减免税限额的,以年度减免税限额为限。
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享用再作业税收政策的个体运营者,减免税期限未满的,在其剩下的减免税期限内,自2006年1月1日起按本条规则的减免税方法履行。
四、监督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批阅减免税时,在《再作业优惠证》中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刻。
年度查看准则、《确认证明》和《再作业优惠证》办理准则依照《国家税务总局 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关于促进下岗赋闲人员再作业税收政策详细施行定见的告诉》(国税发〔2002〕160号)第七条第(一)、(二)项和《国家税务总局 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关于加强〈再作业优惠证〉办理推动再作业税收政策履行的告诉》(国税发〔2005〕46号)的有关规则履行。享用财税〔2005〕186号文件第一条规则的企业,年检需求报送资猜中添加《持〈再作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订(实践)作业时刻表》,原规则中《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赋闲人员确认证明》、《现有商贸企业吸纳下岗赋闲人员确认证明》、《新办商贸企业吸纳下岗赋闲人员确认证明》、《现有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赋闲人员确认证明》由《企业实体吸纳下岗赋闲人员确认证明》替代。